transmartt101 wrote:跌報了丟給銀行處理我(恕刪) 廢話屋主當然得還,你以為你對銀行債務違約,把抵押物丟給銀行拍拍屁股走人?銀行又不是救濟院......只是這種情況如果很多件,最終將導致呆帳過多,逾放比迅速暴增,最後就金融危機,擠兌,金融股暴跌,銀行倒閉
spermbox wrote:我是說大量的債務違約事件耶,而且房價要直接砍九成的那種不是像台積電回檔那樣的跌幅好嗎........ 現在還看不到銀拍屋,所以房價只是小跌。這40年來,台灣曾出現兩次銀拍屋浪潮。就是房價跌到銀行自行買回比不買回划算。那可不是九成,銀行通常是5~6成買回,變成銀行資產。小幅整理後加個2成出售。(可看屋可喊價)留下很糟需要大整理才賣得掉的,就4~4.5成小賠丟給資產管理公司去處理。(避免大量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