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不對啊~統一後土地房產歸公大家一起住人民公社怎麻會房東得利呢? 兩岸統一之後,就算不實施一國兩制,搞一國一制好了!先來個暴力土改鬥地主,土地全部收歸國有,在大陸,人民買房子是買七十年的地上權,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房子是你的私有財產,但土地是國家的,你誤會人民公社的意思了,那個是指吃大鍋飯,經過實證完全不可行,會農業大幅減產餓死一堆人的,目前大陸一線城市北上廣深的房子一樣很貴,房東一樣是房東,有房子的人一樣可以收租金,只是不會變成世世代代的地主,不要對於大陸的制度有過高的期待,但好處還是有的,那就是搞建設很快,造橋、鋪路、蓋高鐵,給補償金後拆你房子,只要一紙公文即可,這一點連美國都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