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cer wrote:
正常的方法就是
頻繁交易的
一律視為炒房仔
禁止貸款
根本上來說, 這是你自己腦捕的狀況
我朋友, 裝修統包, 一直都是, 現在找合夥人, 金主或人頭, 配合熟悉的房仲(買賣都給他), 到處在找價格低適合的房子, 買入, 裝潢, 賣出.
期間大概是6個月~1年
繳稅, 政府說45%, 就繳45%
實價登錄800萬入手, 裝修裝潢後, 6~12個月脫手, 實價登錄1100萬~1200萬, 裝修費用250~300萬, 營利50~100萬, 繳稅.....
這裡面每個人都賺自己該賺的:
金主拿大頭, 用營利100萬來說, 繳稅45萬, 剩下55萬, 金主拿50萬
人頭拿5萬
裝修賺裝修的錢
房仲賺2次同一間房屋的交易傭金
金主拿現金800萬~1000萬出來, 一年不到能擠出50萬, 利潤5%以上, 不需要跟銀行貸款.
人頭, 各地都有, 你想要甚麼居住地戶籍的, 他都能變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