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層鄰居非自然死亡或跳樓,仲介需要告知買方嗎?

貓貓籠九 wrote:
內政部《97年7月24日內授中辦字第0970048190號函釋》
「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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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以下幾種並非凶宅

1.浴室跌倒身故
2.心肌梗塞身故
3.疾病身故
4.兇殺或自殺,但並未在物件內身故,即送醫時仍活著,後續在醫院身故,或治療失敗而身故


對不起影集看太多,老婆餵老公一次少少的毒藥好幾個月,造成慢性中毒,在浴室跌倒死亡,怎麼算,
太多凶殺案一開始以為都是自殺,十年後抽絲剝繭才知道是他殺,
台灣又不能像美國的single house可以推平重建,
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就能平安,做虧心事唸再多的經也沒用。
需要告知
不然會有麻煩
我老家在賣時有外來人士(非社區住戶)跑到頂樓去跳樓
仲介最後還拿這點來跟我們殺價
josephtsun
你被仲介拐了在公寓頂樓跳樓死在中庭,社區會變兇宅嗎? 不算,因為頂樓和中庭都是公共區域,非專有部分,不算兇宅。 如果是從某住戶家中13樓跳樓而死在中庭,因為事發地13樓是專有部分,13樓就算是兇宅。
除非你能證明他已知
不然他沒有責任告知
只要說不知道不明白不認識就好了
凶宅 才有 告知 義務
鄰居 跟你追蹤的標的物 不是 同一個門牌號
你所追蹤的標的物 不能算 凶宅
仲介 幹麻 要 跟你說 鄰居 的 往事 ?
就算 他知道 他也不會跟你說 也沒有義務跟你說
葉梓楓
確實是5
又不是你這戶…房仲不知道啊…

如果這樣有要告知,那隔壁的隔壁呢?再隔壁呢?是要到多遠才不用告知?
愛幫忙
那至少100公尺?這上下左右樓層吧?!
voyeur
每個阿飄死法不同,法力也不同,要看個案
vito094 wrote:
除非你能證明...(恕刪)


這樣仲介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DavidGuo wrote:
又不是你這戶...(恕刪)


仲介不是說「收5-6%費用」是因做很多功課:區域行情、鄰里狀況、社區管理、吧啦吧啦⋯⋯

現怎又推得一乾二淨?!
路過 在閒聊板看到 有點怪 閒聊板的房產
好吧 既然進來 我就說兩句

買前看滿意你必須自己查一下 網路很方便
問仲介 他有義務告訴你不能隱瞞

兩句了
愛幫忙
我發錯版了?不是房地產[汗]
如果你問,不能知情不報,
但通常肯定不會直接告知,只能多查一下,
因此問題是你要怎麼留下證據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housing-land-neighbors/552
這篇文章我覺得可能對你有用
前一陣子,有找永慶的房仲去看一間華夏,
有主動告知樓上是兇宅!
ERICSUNG
那間區位很好,沒幾天就賣出去了!
voyeur
有凶案被發現是因為屍水流到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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