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0402 wrote:
真正要救濟不能都更的貧戶, 應該另行手段, 而不是把彭家產權送它們..
不然我倒要問, 只有精華區土地的住戶, 你才去認真考慮要不要把一樓強拆給他們去圖利生活?
剩下建商根本不起興趣的, 連想都不用想, 非精華區就該死?都更都不成了, 合建還可為?
紅字部分
非精華區的都更問題,有人問過小的,小的也答過了,您都沒看(您的發文小的可都是認真看的)
政府應社會需要定了都更條例,就好像給了大家一根釣竿,要不要用釣竿去釣魚或善用都更條例去改善居住環境,那須由居住區塊的相關眾人自行決定(也就是前面達人說的私部門解決方案)
這道理您明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