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不想等了!永春都更案創首例...跳過拒遷戶!!

bar0402 wrote:
永春案是靠溝通過的?

錯了, 就是靠強制多數決過的...

而且彭家跟王家不同, 始終非常明確表達不同意...
相較王家, 整個道德訴求更沒問題...(王家一開始的態度我也認為可議..)

鬧到這樣十來年, 跟人家都更怎比?

其實算算人家那麼大面積的協調溝通, 我們才蓋一棟樓而已
嚴格來說我們效率還真的輸了...

又不公益, 又不民主, 還輸了效率..

你若說台灣都更法不是笑話, 那你本身大概是個笑話了...^^


您的論點很奇怪耶,要多數同意就不需要溝通阿?

好像您知道很多內幕! 從藍字部分看您好像是王家人.
如果您是王家人,為自己爭取權利,那是應該的! 但事情到這地步總要解決!

小的提些意見,您參考參考

1.如能換地當然最好,但小的認為難度很高,如何評價二塊等值地,難度不亞於這整個都更案

2.您不能再向建商要錢,否則其他同意戶將情何以堪;眼中除了自己,也要有別人

3.如您覺得建商賺太多,那請建商捐多一點錢出來做慈善或作社區基金;那些同意戶都是您的多年鄰居,能為大家爭得一大筆社區基金,也是功德一件,將來與鄰居在同一大樓內相處也能自在!

好了,希望對您有幫助




老老人家 wrote:
您的論點很奇怪耶,要...(恕刪)


1.不是不行 只是要建商先提供

2.為什麼不能要 為了擺脫都更花費的時間金錢精神誰負責

3.你看哪家建商會肯

肥貓宅男 wrote:
1.不是不行 只是要建商先提供

2.為什麼不能要 為了擺脫都更花費的時間金錢精神誰負責

做都更最差的示範...
呼 看來還是繞圈圈中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考慮過小弟的建議
大家一起出來喝喝咖啡
當面聊聊
來試著一起立法 呵呵

Sinking wrote:
呼 看來還是繞圈圈中
不知道各位大大有沒有考慮過小弟的建議
大家一起出來喝喝咖啡
當面聊聊
來試著一起立法 呵呵

大大真是性情中人...可惜小弟才疏學淺恐無能貢獻良方...望本版有志之士能一同共襄盛舉囉!

Sinking wrote:
呼 看來還是繞圈圈中...(恕刪)


其實現在都更法的強制手段暫時凍結..
應該已經能逼建商, 或打算惡搞人家土地牟利者..
重新思考該怎辦了... 不見得需要大家去煩惱..
都更並沒有消失啊! 容積獎勵也還在...
重點是你不要濫用多數決強制, 去製造受害者....

我從不反對建商牟利, 開公司不賺錢, 那叫慈善事業...
但賺錢該取之有道... 都更法這種玩法就是"取之無道"!
你要錢, 讓政府立法幫你去搶? 小弟我手頭也很緊, 怎政府不幫我跟郭董拿一點來?

不過長久下的都更該怎幹?
現在的強制凍結只是讓受害者不再增加而已, 充其量只是讓根本不是"都市更新"
的"強制合建" 回歸到實際上的"協商合建制", 但真的要做都市更新...
那可能要討論好幾年啊! 喝個咖啡怎夠?

-----------------------------------------------------------------------------

都市更新是要在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作更新,而不是只有利益考量,只找些所謂精華區,炒房地產,
只為了短期的利益,大家想賺幾翻!犧牲自己的財產及權益,來成就好幾十億的商機!

而一般住戶及市民實在很難和建商、實施者及財團對抗。

---------------------------------------------------------------------------
憲法的保障是不能逾越的,

這是法治與人治的分野。

其他的事情比較沒關係,

多花點錢沒關係,

蓋的醜一點也沒關係。

NewYorker2007 wrote:

憲法的保障是不能逾越的,

這是法治與人治的分野。

其他的事情比較沒關係,

多花點錢沒關係,

蓋的醜一點也沒關係。
..(恕刪)



魚與熊掌,
1.要保護畸零地和其他同意戶的利益,全部都更。
2.不保護王家畸零地,損害王家和鄰地同意戶的利益,只保障王家的決定權,不保障鄰地同意戶的決定權。

目前的法規是以第一種狀況設計的。

Erichuangtw1980 wrote:
魚與熊掌,1.要保護...(恕刪)


我一直想問, 重建權是屬於哪種權利?
自由權?

現在文林苑的狀況是誰想片面改變現狀?
重建戶啊! 那當然是重建戶該負起責任及損失...
王家不但有權拒絕, 而且應是其他住戶去協調王家利益, 最後才找建商成案!
而不是讓建商操弄一切, 最後用法律收掉王家!

一塊地皮上面三個住戶, 有A,B兩戶想要擴建,所以就效法"都更法精神",.
多數決要求第三戶C把房子賣掉, 還不能照C的意願去賣, 否則就是侵犯他們重建權..
因為兩戶的重建權比C單戶的財產權還優先還多人...根據版上眾多建商派的說法...

這就是台灣都更法嗎? 這是土匪條例, 全世界沒人敢幹這種事!

----------------------------------------------------------------------------
因為都更受害者及社會運動人士努力, 政府及相關單位已經開始重視都更不合理地方..
進行某種程度改進, 甚至消極不再執行慘無人道的多數決.. 這是一大勝利..
不過在都更法尚未真正完備前, 大家還是要努力監督政府, 與貪婪無恥的建商派
(包含建商, 炒地家, 精華區居民..)
對抗到底...
-----------------------------------------------------------------------

bar0402 wrote:
一塊地皮上面三個住戶, 有A,B兩戶想要擴建,所以就傚法"都更法精神",.
多數決要求第三戶C把房子賣掉, 還不能照C的意願去賣, 否則就是侵犯他們重建權..
因為兩戶的重建權比C單戶的財產權還優先還多人...根據版上眾多建商派的說法...

這就是台灣都更法嗎? 這是土匪條例, 全世界沒人敢幹這種事!

如果真是這樣! 小弟也反對這樣的都更法! 不過真是這樣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