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目前房價不滿的.來簽到

john6517 wrote:
看新聞.. 政府要開始防止建商囤地.. 這個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這個是沒效的
只不過由囤地變囤房吧了..
基本上台北市在供需面沒有太大轉變的情況下
有錢的還是繼續囤..

codebook wrote:
這個是沒效的只不過由...(恕刪)

這就是房市市煬失敗的最主要原因
買房子是要拿來住的,拿來安家的,
不是拿來當投資標地用的.
現在這世道,
搞得現在
買家擔心買了虧錢,
賣家擔心賣了虧錢,
那些打腫臉充胖子的,硬要貸款很高成數,金額的人.
一直追價,不知道是在追三OX朋友
spirit-tail wrote:
這就是房市市煬失敗的最主要原因
買房子是要拿來住的,拿來安家的,
不是拿來當投資標地用的.


沒有辨法,大家都要台北市..所以有暴利

人為財亡,這也是天性呀..

叫你買一間永遠不會增值的房子,我想你也不要..
叫你買一間自住會套牢的房子,我想你也不要

因果呀..

反正台北市本來就有供需失衡的問題,又有暴利可圖,不囤白不囤
加上這次金融風暴,有錢的人都明白一件事,土地房子比較保值保本

更是加速大家拼命囤台北市的土地房子
反正放著也比金融商品穩定...
利率升上去,大家也不怕,先死也先死別人

不知道政府要如何打房了,打不好又怕別的縣市先陣亡,台北市難了,應什麼招都沒用了
只有遷都...
codebook wrote:
沒有辨法,大家都要台...(恕刪)
不知道政府要如何打房了,打不好又怕別的縣市先陣亡,台北市難了,應什麼招都沒用了?


1.建商的建案.未銷售滿8成不發其他建案建照.二年土地不開發就收回, 它們就不會屯積土地及哄抬房價了

2.一人名下只能一 房.第二房課2倍房屋稅.3房課3倍稅. 買賣房子賺的錢課50%所得,這樣就不會有人,把房子當賺錢工具了.[包租公]把你財產,慢慢充公!( 你如果要當人家人頭,沒房子住就算了!)

3.跟以前的佃農有什麼不一樣呢?政府應勸導及威脅建商. 否則實施耕者有其田.或者漲價歸公,公告買賣價錢,買賣房子賺的差價,政府抽頭,課50%所得!

不打壓房價,怎麼倡導生育率呢?人民會說:小孩未來只不過是別人的奴隸,誰會想生啊!

4.人民買屋痛苦指數太大,民眾反而不敢消費,要存30~50年的錢買房的話,怎麼敢消費呢?經濟反而會變差!

5.政府應廣建國宅及捷運系統,慢慢疏導無房家庭的壓力!

本來民生必需如食,衣、住、行,就不應該被炒作,才能維持一個國家的穩定!

當少數人買不起的時候是個人的事,當多數人買不起的時候是國家政府的事!


第一頁寫的不是方法嗎?

只是政府要不要做而已!


可惡的是明明內閣跟財團十指緊扣
馬總統還說它的內閣標榜清廉
歡迎檢舉

自己把眼睛埋到土裡,說沒看見,
[民怨票選第一名]
裝傻裝瞎,
票選完了當沒事!

反對黨也一樣啦,
誰跳出來講話了!
ccf8818 wrote:
誰跳出來講話了!


這個難了..有房的人也不比沒房的人少,二個黨還不知要站那一邊

不如看看林口淡水
反正最近要又選舉了,淡海線都被人拿出來談論..
淡海新市鎮應該還OK吧

我想就算定了這些規訂,有錢賺大家還是會找到出路
不囤地,我就囤房,蓋一間就好..
房屋税2 倍其實也沒有多少....在找人頭就好,以台北的增值性,這點錢還好

我看台北的地主,是在比誰先賣,誰就輸了,因為剩下我的就可以喊的更高

漲價歸公,那你要想想,你以後換屋..

痛苦指數太大, 這個懂的取拾,大家都要地段、地段、地段,自然痛苦...


政府應該規定的是
只要買房子的人,未來一定增值,大家就不會集中在熱門地段了...
公告買賣價錢,
買賣房子賺的差價,
政府抽頭,
課50%所得!

投資客沒利潤就會退場了

尋找其他賺錢方法!
ccf8818 wrote:
公告買賣價錢,
買賣房子賺的差價,
政府抽頭,
課50%所得!

投資客沒利潤就會退場了

尋找其他賺錢方法


那你賣房子換屋的時候呢?

你願意放棄增值的錢額嗎?

你願意賠錢賣給別人嗎?房子的折舊,你願意忍受嗎?

如果你在大安區有一間,你願意用公告價格賣出嗎?


別做夢了

人那有不貪的
codebook wrote:
那你賣房子換屋的時候呢?

你願意放棄增值的錢額嗎?
(恕刪)


可以學美國, 一人可以有一間自用住宅. 出售自用住宅利得如果是為了換屋可以免稅...
就算課200%,一定也課不到,只要有漏洞大家一定會鑽
畢竟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而且又是暴利

你沒看國宅蓋到林口,被人罵的要死
信義區的國宅,大家搶的要死,平平國宅這麼差這麼多
真的只是自住嗎?

一字"貪"


而且最後不管政府如何地課稅
應該還是買方吃虧,畢竟台北市一向都是賣方市場
反正屋主就是要拿到這些錢,你課多少加,我售價就加多少
到頭來還是出買方出錢..


以目前這種房價,為了不得罪二邊的人,有房和沒房的人

我看政府除了嚴格限制貸款成數,持有第二間的人貨款成數比需降低,以防止泡沬外

央行應該沒有什麼加可以控制價格,只能壓低大家捍扞比例的操作
codebook wrote:
就算課200%,一定...(恕刪)

至少有作為好過沒有作為
這樣的作法或許有漏洞
也好過目前放任的漲來的好

不過這也不是我們說的算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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