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支持鼓勵!

陳小春2525 wrote:
小弟有一棟學生宿舍要...(恕刪)



樓主您好,我大概看了一些討論串,我還不清楚你跟買方到底簽了買賣契約書了沒?

我看到蠻多"斡旋"字眼的.有斡旋書,斡旋金20萬, 既然只到"斡旋"應該是買賣契約還沒簽訂吧?

仲介角色不都是"斡旋"角色嗎?既然要拿到仲介費,都要正式簽訂"買賣契約書"後才能給的吧?

您和仲介簽訂的"委託書",不過是委託性質,是您委託用一定的價格把房子賣出去。真正"斡旋金"要轉訂金時,應該也是買賣契約簽訂時才要給。

在價金到達底價時,未簽訂買賣契約時,買賣雙方談不妥時,代表買賣不成立,那個仲介公司還是有義務跟責任另外幫你找其他買主哇。

如果仲介堅持買方出了底價,您就一定要支付斡旋金20萬,跟仲介費4%, 那我也可以懷疑這個買方是假買方呀!為什麼"有買主"出到底價,我就一定要賣呢?我就得支付斡旋金20萬,跟仲介費4%呢?斡旋金不等於訂金,條件談不攏是要還買方的。

存證信函不過是表述事件,小弟我也收過很多, 也寄過很多,你也可以用存證信函表示您的意見呀。不過我還是建議您找律師或代書處理這件事。

如果買賣契約書沒簽訂之前,我不覺得你該支付斡旋金跟4%仲介費。

另外如果您和仲介簽訂委託書,而委託時間沒到,你卻說不賣了,那你就有毁約之嫌是沒錯的。那就要照合約內容賠償是沒錯的。

takayamah wrote:
樓主您好,我大概看了...(恕刪)


大大您好,非常感謝您的建議指教!
買賣契約書目前還沒有簽,因為買方要約書的承購條件很模糊,我看不懂!另外要約書部份被仲介反白塗掉,我看不到!買方也不願意重新下一份清楚的邀約書,仲介也說辦不到!
專任買賣委託合約的期限已到,買方是於到期的最後一天下要約書的!
仲介在合約到期的兩天後約我與賣方碰面重新溝通,但要約書上的承購條件不改也不願重新下要約書,我也不想談!
然後我就收到存證信函了,整個過程就是這樣!
陳小春2525 wrote:
大大您好,非常感謝您...(恕刪)


委託到期並未立約成交 一拍兩散 結束
5 10 15 wrote:
委託到期並未立約成交...(恕刪)


小弟也是這樣想,但仲介就認為我在買方的承購條件上吹毛求疵!
仲介拍胸埔掛保證沒問題,買賣成立後有糾紛的一定是買賣雙方,仲介當然是沒問題的阿!
上千萬的房子買賣會謹慎也是人之常情吧!
哪一個人會沒看清楚跟確認合約前隨便亂簽阿!
小弟之前上班的公司簽合約都是非常小心謹慎的,字句都是要修改到雙方條件滿意才確定簽約的!
合約中往往幾個字的差異就會造成公司的嚴重損失!
當然這些話仲介要我自己去跟法官說,他們沒辦法跟我溝通,小弟是一定會在法院上跟法官說個清楚的~


行政院網站定型化契約要求截錄的,仲介不給看要約書,好像不太合理!?
六、受託人之義務
(一)受託人受託處理仲介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二)受託人於簽約前,應據實提供該公司(或商號)近三個月之成交行情,供委託人訂定售價之參考;如有隱匿不實,應負賠償責任。
(三)受託人受託仲介銷售所做市場調查、廣告企劃、買賣交涉、諮商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除有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終止及委託人終止契約外,均由受託人負責,受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委託人補貼。
(四)受託人製作之不動產說明書,應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並經委託人簽認後,將副本交委託人留存;經紀人員並負有誠實告知買方之義務,如有隱瞞不實,受託人與其經紀人員應連帶負一切法律責任;其因而生損害於委託人者,受託人應負賠償責任。
(五)如買方簽立「要約書」(如附件),受託人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將該要約書轉交委託人,不得隱瞞或扣留。但如因委託人之事由致無法送達者,不在此限。
(六)受託人應隨時依委託人之查詢,向委託人報告銷售狀況。
(七)契約成立後,除委託人同意授權受託人代為收受買方支付之定金外
。否則視為不同意授權。
(八)受託人應於收受定金後廿四小時內送交委託人。但如因委託人之事
由致無法送達者,不在此限。
(九)有前款但書情形者,受託人應於二日內寄出書面通知表明收受定金
及無法送交之事實通知委託人。
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十)受託人於仲介買賣成交時,為維護交易安全,得協助辦理有關過戶
及貸款手續。
(十一)受託人應委託人之請求,有提供相關廣告文案資料予委託人參考之義務。
陳小春2525 wrote:
大大您好,非常感謝您...(恕刪)

我也是專任約到期前一週,收到仲介的存證信函,說有客戶出到底價了就這樣被套住了,我覺得仲介的重點已經不管你要不要賣了,他們的目標就是你的違約金或和解金,叫你去問法官就是一直要嚇你,我那時也是一直被威脅要出庭,要提告之類的,仲介用的都是這招,被專任約纏上真的很煩,我去法院調解那調解員還說專任約就是賣身契...,明明知道很多問題,明明知道仲介用話術誘導,但仲介就死死抓住專任約跟底價來糾纏,來折磨你..現在擺在眼前兩條路,一快刀斬亂麻,調解時付錢了事,一般行情就是後續他們跟你要求賠償的四分之一,二打官司,雖然覺得自己有道理,但漫長的跟這些仲介糾纏及精神折磨..
反正簽了專任約就累了...

lily3682 wrote:
我也是專任約到期前一...(恕刪)


大大您好!
小弟的情形是專任合約到期的當天100年12月28號才有買方下握權跟要約書!
但隔天是我主動要求仲介看,當天即不同意買方的承購條件,字句太模糊,我實在看不懂!
要求仲介與買方連絡修改邀約書內容,但仲介不同意說沒辦法!
仲介要求我於合約到期日的兩天後100年12月30號與買方碰面溝通,先依買方要求進房拍照才來談刪除承購條件!
我不同意,也不想再與買方溝通了!
然後我就收到存證信函說我違約了!


lily3682 wrote:
我也是專任約到期前一...(恕刪)


大大您好,您那時候的買方只有出價到底價嗎?
是否有其他承購條件呢?
專任約如有出價到底價,那是一定要賣的喔!
但簽約日期跟付款日期與方式都要確認的非常清楚才行!
打合約一定要非常謹慎小心,寧願被仲介罵鑽牛角尖與吹毛求疵!
不然到時候房子沒了,錢也收不到,還是付仲介費就不是倒楣兩個字能形容了!
小弟不懂何謂人之常情的合約條件,只懂得一定要小心謹慎!



陳小春2525 wrote:
大大您好,您那時候的...(恕刪)

您不要再陷在底價不底價及要約書的附加條款了,您若因為附加條款而有疑慮就跟我因仲介的噁爛招數而有疑慮的結果是一樣的,那您就需考慮後續的處理方式,而且我肯定您若再糾纏附加條款,仲介是不會放過您的,仲介一定還會繼續出招的,直到您簽約賣或是仲介拿到錢,我因為經歷過專任約的煎熬,所以可以體會您現在所受的苦,但因為專任約已經簽了,所以說實話真的很難解套,除非仲介肯算了,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死死咬住你有錢可以拿...
而且經歷過與房仲簽專任約後,您說的我都明白,而且我只簽了專任約我就打住了,我寧願賠點錢停住,也不會再跟那家房仲簽任何約,因為在過程中我發現他們欺騙我太多點了,例如我發現買方要約書已寫到800萬願意購買,但仲介還在跟我說買方只出到760等等之類的...
lily3682 wrote:
您不要再陷在底價不底...(恕刪)


仲介一定是依妳的底價賣掉的,當然看到買方很喜歡妳的房子,如果妳又急著脫手又是很忙的那種,難免會賺點差價!畢竟合約之類也沒說仲介不能賺差價阿!
人心難測,所以我很在乎合約裡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簽合約一定要很小心!
小弟也有朋友在擔任仲介,他叫客戶簽合約時也都講得天花亂墜說人之常情很合理之類的,結果自己買房簽合約時簡直是龜毛到極點!
要簽之前還帶回家研究了一個禮拜,字字句句修飾到完美無可挑剔!
他常言,人家叫你簽你就簽,叫你死你願不願意去死!!
小弟經過這次事件後,以後簽賣屋合約一定會特別要求再註明
〝買方如有提出其他承購條件,必須經由賣方簽名同意才認可,受託人不得以〝人之常情〞為理由私自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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