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09301117 wrote:小弟最近在房屋買賣遇...(恕刪) 是的大大可以先跟買家溝通要搬出的日期.因為畢竟你們日期到了還是會賣的但你們也是要釋出最大誠意告知交屋時會把屋內整理乾淨交給下一任屋主.甚至可以先交屋再備註搬出日期.主要是要誠意的溝通仲介雖然令人討厭但也僅限於這個討論區的少數仲介更何況還要扣除真正努力在為消費者服務的好仲介.
在專任約沒約滿前有幾個問題:1.契約書及變更契約書簽訂後,是否可再變更售價?或與仲介解約?2.房仲開價公告於網路價位是698萬~~而小弟當初與房仲討論的最低價是640萬,如果買家開斡旋~~開價也到640萬,房仲說只要有人開價640萬~就一定要賣~不然就算違約~~~~~請問是這樣嗎?違約金是多少?3.在與買方簽約時,是否無法直接與買方洽談,一定要透過仲介去談,因為新房子還有一段時間才能搬,可否在契約中但書要到11月後再搬?該如何做呢??=========================================================================問題一:買賣合約尚未簽定前均可以變更售價,也可協調解除委託問題二:基本上到達底價應該要出售這是委託約的精神,但在買賣合約尚未簽定前仍可調整售價,違約是指您已同意此價格售出後反悔才造成違約金賠償,委託書上應該有註明違約罰則問題三:正常透過仲介處理就是仲介談,這是避免"某些"屋主圖利想利用仲介做廣告帶客戶跳過自己成交然後告訴仲介你這個白痴辛苦了謝謝你,在買賣合約簽定時屋主可以跟代書要求交屋時間,也可當成前提條件要求仲介以上提供版主您參考
前兩個原素也是我打拜惡房仲的兩大主因!!但最主要是被我抓包房仲欺騙,甚有疑似偽造文書的行為另外房仲收斡旋,轉訂金,都不通知,一昧假介各種原因想砍受價,要求留冷氣留家具等等,說要跟買方抬價總而言之,就是惡裂,去銷保會申訴,還說我浪費社會資原...唉!提到就氣!!這家房仲列為拒絕往來戶《0慶房屋》,惡劣!!PS.不是永慶喔
iris09301117 wrote:另外房仲收斡旋,轉訂金,都不通知,一昧假介各種原因想砍受價,...(恕刪) 房仲收斡後要24小時之內通知,超過時間就可以解約!請問您是如何知道買方有下斡旋了呢?房仲沒對您提告代表著這個買方不想出庭作證,內部還沒喬好!
挨~當初也是你自願簽下委託書,現在想反悔的也是你。。整齣戲都給你演就好了阿。那房仲業者做白工花廣告費不就都活該???想解約去找房仲講清楚,這樣才是沒浪費國家資源,浪費你我的時間!賠償問題好好談不會難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