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舊帳 wrote:
現在根本沒有所謂的居...(恕刪)
居住正義就是人人買得起房? 還是人人有房住?
如果是前者....乾卻修法好了! 每人只能買一間房! 簡單!
如果是人人有房住? 那路邊乞丐你找個地方給他住!
實價課稅? 需要嗎? 現在都已經在實價查稅了!!
KATOOD wrote:
那你怎麼不繼續待在荷蘭?
網路上常看到一些人在喊說當初在國外的時候有多好多好的...(恕刪)
john6517 wrote:
公平的外在體現就是"制度".. 我們反思一下.. 現有稅制公平嗎? 社福制度公平嗎? 退休制度設計公平嗎? 教育升學公平嗎? 我想正反聲音都有.. 但不可否認的.. 現今社會不公平的現象比比皆是.. 如: 假農民.. 房地產稅制.. 健保補充保費.. 如果想要改革制度.. 又須涉及立法院等民意代表.. 以及政府主事之公務員等.. 民意代表及公務員都是"人".. 一個"人"的所作所為跟他的"道德"標準息息相關.. 自私自利的"人"永遠建立不了"公平"的制度..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