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sfet32 wrote:
投資客真的是很可恥薪...(恕刪)
現實經濟學不會適用物質不滅定律,消費買賣雙方的錢不會因此為等號,因為某些強國是不須要有黃金庫存存底就可以一次次的印鈔票,而且此種行為也會造成全球貨幣通膨,信用擴張也無法適用於他,將只要印出來的鈔票集中投資在某一地區某個國家的多頭產業就可以取得優沃的投資報酬率,不花錢的最好用,由其是自己印鈔票與其它國家貨幣流通,若不印鈔票此國家不知道破產幾次了,作法卑劣但無人可管,若想將這些印出來的鈔票回收時,也是已經成功獲利...
jettyang wrote:
原來身上現金少了50萬,但消費支出卻會增加......
也罷,就拿你的例子來說好了
你有100萬的現金準備換房,如果房價不跌,這100萬從你身上到了某甲身上
你少了100萬可以消費,某甲卻多了100萬可以消費
如果房價跌了一半,你只要花50萬即可,也就是有50萬從你身上轉到了某甲身上
你手上還有50萬可以消費,同樣某甲身上也只有50萬可以消費
對總體經濟來說,可消費金額一直都是100萬
是要怎麼增加消費?
還是你要告訴我這筆錢只有在你身上才會消費,在別人身上就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