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憑沒據竟要2%的介紹費~~


liton24 wrote:
那天我鄰居出國玩10...(恕刪)

我姊現住的房子就是我當初看到有個建案不錯帶他去看的,
我也可以向建設公司要2%的仲介費。

usher67 wrote:
我姊現住的房子就是我...(恕刪)


偶而的不行,要以房仲為職業才行。
不一定要實質的去告阿,只要嚇的到對方就好了...
有時候不用只執著在表面
usher67 wrote:
前面有網友提到--可...(恕刪)


不一定要實質的去告阿,只要嚇的到對方就好了...(照板大的描述,鄰居虛張聲勢的可能性很高)
有時候不用只執著在表面!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謙謙牽手 wrote:
不一定要實質的去告阿...(恕刪)


這是糾紛,不是恐嚇取財,主要是在於是否有居間費用存在而已。
如對方是房仲,執著於是否有書面合約,那...敗訴機率很大。
非潑冷水,參考參考,可諮詢律師。


陳小春2525 wrote:
偶而的不行,要以房仲為職業才行。

就算是以房仲為職業也不行
要是買賣尚且愉快我會包個紅包感謝他
但是之前沒約定簽約要收2%那抱歉
他告到哪都是輸,而且以後也不會再見了不是嗎

millionbonus wrote:
就算是以房仲為職業也...(恕刪)



而二哥的"鄰居"得知房子要賣~~
便曾經告知說會幫忙介紹~~
過了一陣子後~~
房子也賣掉了~~
此時這位"鄰居"就突然說要"2%"的介紹費用~~
我二哥就覺得很莫名奇妙~~
為何要給"鄰居"這費用~~
後來才得知這位"買家"是這位"鄰居"所介紹的~~


主要在於這段話,二哥默示允諾鄰居幫忙賣房,成立報告居間,買方會是證人。
建議趕緊調查這位鄰居是否是房仲吧。
鄰居會用提告來要錢,感覺是房仲的可能性很大。
房仲要錢是很厲害的,就算兄臺你不同意,房仲會說法官會同意就好了...
怕的是房仲聯合這買方要跟二哥要錢...
跟房仲接觸一不謹慎就會中招。
沒有委託關係連鳥都不需要鳥它
陳小春2525 wrote:
這位鄰居是房仲嗎?如...(恕刪)
我介紹女性朋友 給朋友認識 他們最後發展成為夫妻 我要跟我朋友拿2%的介紹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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