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y3888 wrote:
假設兩位上班族的夫...(恕刪)
平均每戶所得總額 1,659,231 元
人家已經說165萬了為何偏偏要降成150萬?
Katherine's love wrote:
去讀了台北市政府102年家庭收入分析統計報告后,發現在p.18 每戶家庭所得總額-戶數十等分位別的第十等分位,每戶所得總額3,961,748元以上的,竟然佔了23.88%,也就是說在台北市104萬戶里有24萬多戶的家庭年收入都有近400萬新台幣喔!
所以在台北市的路上碰到4-5人中可能就有一人家庭收入近400萬呢~~~(這是要逼死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