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papasi wrote:
嗯,我同意還是一句...(恕刪)


我也同意耶~
這樣好像是另類打房的手法~
一堆房子頂樓加蓋要賣~都喜歡連頂加的坪數也算進去~
一堆房子頂樓加蓋要賣~都喜歡連頂加的坪數也算進去~
一堆房子頂樓加蓋要賣~都喜歡連頂加的坪數也算進去~這很重要~隨便找賣屋網就知道了~
把他們的頂加打爆吧~這樣就不會蠻天開價了~

clozapine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恕刪)

中二病市長
自以為是皇帝
講一堆違憲的事卻自以為了不起

除非整間都違建
不然今天買賣的是合法的主建物
你有資格擋嗎?
死刑不是萬靈丹,廢死必是萬毒王!!
老昇昇 wrote:
市長是決策方向,公務員做細部執行規劃,規劃完,市長看有沒有需要修改的,然後就決行了

怎麼一堆人要求市長一下子把細部執行細節都說明?...(恕刪)


這話是沒錯,但前提是領頭的人能綜觀全局後,用更高的智慧指出對的方向,不是隨便震怒喊爽就行的,尤其是大幅改變會牽涉到社會、經濟、法制、執行...多種面向,多數不是一、兩個單位就能搞定,還要評估主、客觀條件能不能配合,如果實際上沒有釜底抽薪的辦法,光會亂喊,不就跟政客、名嘴天天嘴砲一樣,徒然引發社會騷動,最終雷聲大、雨點小,只有喊的人賺到好名聲,實際上進步卻很有限,那就可惜了。

至於什麼叫"綜觀全局後,用更高的智慧指出對的方向"?舉個例子來講,台大如果新校長上台後高喊"3年內超越哈佛",理想雖遠大又美麗,但這是無知又騙人,不可能的事請問要怎麼做??難道光嗆下面的人要馬上生出SOP就行??但如果新校長是說"投入資金廣聘國際頂尖教師,加強醫學、金融、物理研究,添購最新設備,希望3年後國際排名能推進20名",這就不一樣了,首長對問題的瞭解及提出目標的可行性很明確,這樣才是做事的方法,不然就會變成"將帥無能、累死三軍",浪費大家時間啦。

如果柯P沒能力了解問題並提出對的方向,從頭就錯的東西,怎麼有可能在"下面公務員天馬行空的細部規劃完後,看出需要修改的地方"呢?

clozapine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恕刪)


陽台外推就推回去!

頂樓加蓋就敲掉而已!

不就一個月的事!很難嗎?

這會影響什麼房價?
供給變少?這是個笑話!
axxxxa wrote:
難得柯P有這決心,我...(恕刪)


屁啦!!檢舉獎金~ 只是讓建管處的人有油水撈而已







仔細看清楚! 幾十件的檢舉案件 只有四件 局稿 得有處裡而已

其他寫拍照存證的資料完全空白!! 連去現場看都沒看勒!!

檢舉獎金弄下去! 只會變成這堆廢物的年終獎金而已


其中最厲害的大概就是這個吧


只有豪哥大點到重點
買賣的時候
權狀不含違建啊
假設5樓頂加違建
我賣1-4樓的部分
你政府如何禁止我買賣?

頂多就是回到原點執行拆除
所以禁止買賣是喊爽的

前面網友說得對
你市府有展現拆除違建的魄力嗎?
目前沒看到
Leica M240,21/1.4,28/1.4,35/1.4,50/0.95,90AA

看來是正中要害 , 難怪會有人討論, 違法就是違法啦 , 標準本來就該只有一種 ,不是嗎?~ 呵呵

peter-1000 wrote:
陽台外推就推回去!...(恕刪)


大大你知道很多有頂加的房子都喜歡多加一些錢嘛?
sifon wrote:
硬要扯陽台外推是違建,以後也說裝潢拆隔間也是違建好了,然後酸柯喊爽的無法執行。 陽推外推是怎樣了,無聊,明明知道是頂加,跟多蓋出去才是違建,這才是重點吧。


請自行查一下法規或估狗一下
只要建築圖上"沒有"或"更改"未經申請都是違建
只要有人"檢舉"(包括閒閒上個市政信箱)一樣列案要拆

鬼影殺手 wrote:
可能有點困難,,,
必竟立法院,還是過半,,...(恕刪)


這麼快就幫柯P解套了?

結論就是柯P有理想,但是立法院不肯配合,
所以唯一方法就是把柯P推上總統寶座,而且讓柯P完全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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