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曙光 wrote:民國70年出生的人...(恕刪) 我阿爸~39年海軍艦艇...要當三年XD沒啥公不公平的,人生而不平等啊,從出生就不公平了~所以也沒什麼好抗議,他已經比別人好過了.另外,房子不是持有成本高就可以全部轉嫁給租客,還是有市場法則的...就跟菜市場一養ˋXD
"""去年雙北市、高雄市及宜蘭縣同時調整造價,以7月1日為分界點,之後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台北市以每坪造價平均調高二.六倍居冠,房屋稅因而倍增。""""這一點最不合理,6/30與7/1拿到使照的建物房屋稅天差地遠而且至少公告3年後實施,讓建商決定推不推案,讓住戶決定買不買。
如影隨行 wrote:加上此案是真正且唯一國際觀光飯店與住宅「連體」的住宅,故其未來房價與銷售模式 難怪我覺得有點怪怪的,感謝開釋如影隨行 wrote:這個老董本末倒置,他說:他蓋房是來賣的,他也想賣出去怎麼會是"囤房".......為什麼會難賣?阿不就是因為你開了"天價"呀!!想賺幾十億,百億的繳個幾億就一直唉 這一段我也是同意你的意見~開個天價然後說不好賣實在是...所以我前一段是就打到飯店的部分論述~只是這種連體個案不知該如何處置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