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執政者不顧選票拆違建,才是真正關心人民

對付違建的最有效方法,不是拆除違建,而是罰款
很可惜罰款這項立法,不會得到立法委員的通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55681
違建罰錢逼拆 內政部:政策仍屬研議階段
2017-01-22 22: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營建署去年底研擬修法,擬將違章罰鍰對象擴及到使用者及土地所有權人,並採連續罰鍰方式「罰錢逼拆」;內政部今(22)日表示,違建罰款政策尚處溝通研議階段,主要目標是要對違建持續惡化問題發揮控制效果,溯及既往並非主要考量。

內政部今(22)日表示,違建罰款政策尚處溝通研議階段,主要目標是要對違建持續惡化問題發揮控制效果,溯及既往、罰錢逼拆並非主要考量。(資料照,記者方志賢攝)
內政部今(22)日表示,違建罰款政策尚處溝通研議階段,主要目標是要對違建持續惡化問題發揮控制效果,溯及既往、罰錢逼拆並非主要考量。

《中央社》報導,內政部今日指出,研擬中的建築法第86條修訂草案,原修訂內容加入的違建罰款規定,是以增加地方政府執行違建管理工具為主,條文內容並無關於溯及既往或以罰錢逼拆做為處理違建主要方式考量,而是希望結合既有機制,對違建持續惡化問題發揮妥適控制效果。

內政部表示,監察院糾正行政部門應加強管理國內違建不斷增加的問題,行政院於102、105年,兩度提送建築法第86條修正草案至立法院審查,但因未排入議程或屆期不續審而退回;相關條文是否重新提送立法院審議,尚待與朝野黨團溝通後,考量具體可行內容與推動時機是否成熟,再行斟酌研議。

jeel54321 wrote:
這件火災已經確認是縱火,跟是不是違建有什麼鳥關係?


違建應該拆不是?
小紅狼 wrote:
立即性公安的違建和非立即性公安危險的違建
如果阻礙到消防車通行或是蓋到建築物本體外了 當然是立即拆除
柯P上任把這些立即性的拆光光了

你確定? 阻礙消防通道的也許拆了,但是頂加部分新聞報導的是隔間三間打個洞變兩間就可以列管免拆,根本就等同沒拆啊。

小紅狼 wrote:
要拆個人家的違建柯P才說要公佈關說名單..喔是選民服務名單一堆立委就跳腳了
公佈不好嗎?代表你有在替人民發聲阿 為什麼要跳腳呢?呵呵

有公布了嗎? 說要公布已經講很久了。還有什麼協調會三次以上就送市長辦公室裁決,有送了嗎? 拜估狗大神拜半天都拜不到,還請大大給個市府網址讓大家看看是誰在關說。

小紅狼 wrote:
北市補助安裝警報器 違建不配合即拆除

我跟你打賭一年後這些違建絕大多數還是沒有裝警報器也沒有拆除。
如果要徹底拆除違建,需要大量經費時間而無法落實,
不如立法限制違建部分不得居住或是限定使用範圍,
否則處高額罰金.......

不知道是不是比較可以快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 猜猜這九條人命換幾年??
請問樓主住一樓有無防火巷增建?平台外推?加蓋車庫?
台北市政府提供"違建查報專區" , 可以讓檢舉者知道目前政府處理違建的進度.

因為種種原因 , 柯文哲這樣說. 但個人覺得這不是真的 , 因為我檢舉民族西路76巷19號2樓頂樓加蓋 , 以經協調超過三次了 , 還是沒有拆(底下有圖片證明).

個人認為目前網頁"違建查報專區"有一個訊息台北市民是無法得知 , 就是"議員召開協調會"這個資訊.

台北市政府建管單位"不能"提供是哪一位議員在幫忙做選民服務. 但柯文哲想要這樣做 , 但是被議員
打槍.
不過柯文哲後來這樣說.
好悲情!

來張大輪迴!


協調三次以上的證明!




不要怪東怪西啦

最終都是台灣人自己的錯

整天罵來罵去....改革都改別人

改到自身利益就說政府是獨裁,就說政府不民主

台灣人自己願意改嗎...???

一切的苦難都是台灣人自找的

s60517lulu wrote:
公權力強勢拆除違建...(恕刪)


1. 嚴查新違建,見了就拆!

2.問題在於舊違建,頂多是禁止出租使用。

3.舊違建很難拆,因為會有善意第三人的問題~

bb123dd wrote: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重判房東是事後了
;;; 猜猜這九條人命換幾年??



房東違建有錯,有它的原罪..但這次火災原因是怎麼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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