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拍就不要講話,一直錄就好,公家機關特別怕拍照更何況是錄影,下回帶隨身錄影器像警察自費購買那一種行車記錄器就很強了。或是用一個led燈一閃一閃,公家的什麼都不怕就怕被拍到。


第一段~那個說是區長的笨到家,以為他是誰,縣長來都一樣,要會勘這個不是這種程序,影片中第一個要拆的是電線桿,那個位置在路上,這一次的會勘竟然沒有找電桿單位對不對,這樣就會有程序未完全疑慮,拓寬或徵收認定位置相關單位還是要依都計或非都計建築線指定標準去處理,看起來這一定是這張建照或鄰地有建築線指示錯誤或偷移動問題存在,才會這樣緊張。
第二段那個小警察是菜鳥,他沒資格叫您裝設反光設施,反光設施裝設單位是公路主管機關,這在公路法有相關的設置規則與標準,像那個小警察說的裝多一點,這會影響行車安全,反而出事了會被告。那個小警察要多磨練,以後出門只要負責報案人安撫和雙方不要起衝突就可以了。會不會是因為在鄉下地方,以為他很大。有幾個警官友人10幾年前就說警察是弱勢團體了,這一個小警察可能畢業後就都在純樸地區執班,沒被吉過和申訴過。
第三段 那個最好笑了,沒有帶證件表明身份,這不是一個公家機關執行公務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