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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590825 wrote:
.. 新加坡比台灣小 都有辨法居者有其屋.(恕刪)
窮人每個國家都有,買不起就是租。
新加坡也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房。
《不平等的樣貌》
至於張教授所調查的低收入戶,雖然也是住在政府興建的組屋裡,但他們必須繳納房租,並不持有房產,換句話說,他們跟政府租房子。他們所住的地方叫Rental flats。雖然Purchased Flats跟Rental Flats都可以叫組屋,但意義卻大不相同。(關於住者有其屋政策,可以參考我的舊文)
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政府規劃組屋時,常常把Rental Flats跟一般中產階級住的組屋蓋在不同社區,在各界壓力下,近年來新加坡政府有考慮興建更多的混合社區,減少階級間的隔閡。
在新加坡,低收入戶的工作,如書中所見,包含了打掃、收銀、在櫃台銷售化妝品等等,簡言之,這些商店的消費者就是中產階級,而窮人則付出勞力伺候這些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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