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yi4734 wrote:
花言巧語框笨蛋買家.超高價買.知情時幹到爆?......(恕刪)
什麼花言巧語?如何的超高賣價?請指教!我是當事人都不知道東森怎麼和買家說的,你知道?
物件所在地及條件你都不知道,難不成你有學過佛,已得道成仙?
sinyi4734 wrote:
居間協調,是取的平衡而成交......(恕刪)
所以簽約底價680,買方開價600,貴公司業務來盧我是對的,是這意思嗎?
sinyi4734 wrote:
公道自在人心,有瑕疵改進,被服務過的客戶自能做個公平!......(恕刪)
我就是你說的那個被服務過的客戶啦!我就是不滿意啦!
差了80萬還只算瑕疵喔?我開始懷疑你是那個『只差50萬的店長』。
sinyi4734 wrote:
買方若知道先前的價位,又換作你是買方?
所以你的意思是,仲介服務的優先對象是買家>賣家?
買家不能吃虧,賣家吃虧沒關係?
如果你們公司真的是以這樣的信念在從事仲介,我想我買房子一定會第一優先考慮你們,
但是,到時候你們會有什麼好物件嗎?
這件事,就算買方知道了,怪的也是東森,不會是屋主吧?
而且知道又如何,房子就算在信義手上,他也沒法用680以下的價格買到吧!
真要掰,我也可以說,因為信義亂搞,害的屋主奇蒙子不好,最後成交的買家也白白多花30萬,不是嗎?這也算在你的"平衡"裏嗎?
不是要為屋主說話,但是房子有買就有賣。我也能體會屋主的心情。
今天夠尊重屋主的話,為什麼不耐心點找一個願意出680萬的買家?
畢竟東森都找到願意出710萬的買家了,不要跟我說你找不到,那只是承認你的不專業與便宜行事的心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