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c666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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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打人的喊救人,台灣早就沒有公理了,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是給你這種不負責任的人享用的啦,動不動就說別人是仲介,你跟之前那個房市高手有甚麼不一樣?井底之蛙,說不入你耳的就是仲介?你以為你在玩政治選立委玩逆我者亡這種戲碼?這樣好了,大家來賭一下,如果我是你說的死仲介,我輸一千萬,如果不是你只輸一百萬,一比十你佔便宜,是男人就站出來,老子告訴你帶種敢賭,我就有辦法叫你吐那一百萬,想賺我一千萬很簡單,小朋友不懂怎麼做,作哥哥的我教你,我的帳號用了五年有了,是花錢付費的會員帳號,跟你們那些啊殺不魯的帳號不同,所有個人資料網站都有,也都是真實個人資料,要拿這一千萬只要去跟法院聲請假扣押,用我的資料去國稅局請財產收入資料,就很明白清楚的知道我是不是仲介...我等你.....
wpc666 wrote:
現在一堆仲介一直強調...(恕刪)
來看看這個小朋友有多天真,讓常常跑法院的專業哥哥好好教教你,以免你以後上法院手足無措
一個月入帳30萬有何不好 ,你租金一個月能租多少
說真的, 你也不用跑法院 ,有律師阿<<<<
是啊是啊,小朋友電影電視看太多,爸媽沒告訴你,電影電視看太多有害身心健康嗎?難怪霹靂火都可以把檢察官配置在法官底下,小朋友們還看得跟真的一樣,告訴你,真實的情況是...沒有幾個人有郭董的身價,律師每天捧著訴訟資料等著你批閱核一個可字.....
也或者, 你賣房子時 ,可以把這條寫在仲介何約裏,
讓仲介將來跑法院阿
錯別字哥哥就不計較了,仲介去跑法院?哇,原來台灣的仲介那.......麼厲害,要不就要有執業律師資格,要不至少也得拿到法律系畢業這張門票,不然,你會聽到仲介被法官轟出去後大家竊竊私語的訕笑聲.....
我真的看不出那理對賣家不公平阿,
你們在來凹,
當然房子是你的, 你可以不接受阿
總算有句比較像人話的,對啊,我開宗明義不就說我這奧賣家不接受要約書只看斡旋金嗎?那你莫名其妙的說我是仲介又是他X的那門子邏輯?
最好是有十個人反悔, 100到240萬的違約收入,要我花個一年來跑法院我都覺得蠻賺的
版主最後又補充了這個觀念,簡直讓人匪夷所思,那到底這個人是要賣房子求現金?還是想學李X大師這個瘋子,每天閒閒等著告人賺賠償?從上面這種近乎不思考就說出來的言論,是極不恰當的,從客觀看來,這樣的作法除了圖利我們這些每天跑法院混飯吃的以外,實在看不出來有何真正建樹之處,版上有多少人走過法院?真真正正靠自己打完一個quote的官司?有打過的想不想繼續再打第二審?以本版的標的金額,隨隨便便都超過一百萬達到打第三審的標準,先不說第三審的法律審律師強制好了,前兩審要花掉你多少時間跟金錢?且打官司又是一門學問,一點點的錯誤或差池,都有可能讓整個訴訟翻轉,不靠律師的,就常看到一堆當事人在庭胡言亂語,說不到重點,民事官司不是青天大老爺幫你做主,輕易興訟,不黯法律的人,當事人主義會讓你嚐到跟當年孫權送親後一樣的苦果....
我只是要賣個房子,且當年買600多的房子,現在400賣都還有一堆人拿著要約書來開玩笑,我現在手中有四份,四份都真的給你莊孝維.....賣這種不漲反跌的房子的人有苦誰知?當然,其中我想也不乏爛仲介想要在約滿前續約的卑鄙手段,但只要一份是真的,買賣的信任就蕩然無存,要斡旋或訂金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過濾出真正有意願的買家,有本事爛仲介再來啊,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仲介有魄力拿錢出來玩我這可憐的賣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