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買家抬頭天,不要在簽「斡旋金」要就仲介簽「要約書」,也幫忙不要讓這篇沉下去,(仲介請勿進來說是非顛倒的話)

推一下!!
置頂一下~~
很好的資訊喔~

mar-ch wrote:
斡旋金:簡單來說,買方出價,賣方願意賣的時候,如果買方反悔,斡旋金會被沒收。如果順利成交,就變成前金。如果賣方不願意賣這個價錢,斡旋金就會退回給買方。這樣可以讓仲介使盡吃奶的力氣去幫買方談價格。恕刪)

照這樣看來,斡旋金的精神是在保護賣方?
如果我是買方我也不想簽...
wpc666 wrote:
----------...(恕刪)

哈,打人的喊救人,台灣早就沒有公理了,言論自由?言論自由不是給你這種不負責任的人享用的啦,動不動就說別人是仲介,你跟之前那個房市高手有甚麼不一樣?井底之蛙,說不入你耳的就是仲介?你以為你在玩政治選立委玩逆我者亡這種戲碼?這樣好了,大家來賭一下,如果我是你說的死仲介,我輸一千萬,如果不是你只輸一百萬,一比十你佔便宜,是男人就站出來,老子告訴你帶種敢賭,我就有辦法叫你吐那一百萬,想賺我一千萬很簡單,小朋友不懂怎麼做,作哥哥的我教你,我的帳號用了五年有了,是花錢付費的會員帳號,跟你們那些啊殺不魯的帳號不同,所有個人資料網站都有,也都是真實個人資料,要拿這一千萬只要去跟法院聲請假扣押,用我的資料去國稅局請財產收入資料,就很明白清楚的知道我是不是仲介...我等你.....
wpc666 wrote:
現在一堆仲介一直強調...(恕刪)

來看看這個小朋友有多天真,讓常常跑法院的專業哥哥好好教教你,以免你以後上法院手足無措

一個月入帳30萬有何不好 ,你租金一個月能租多少
說真的, 你也不用跑法院 ,有律師阿<<<<

是啊是啊,小朋友電影電視看太多,爸媽沒告訴你,電影電視看太多有害身心健康嗎?難怪霹靂火都可以把檢察官配置在法官底下,小朋友們還看得跟真的一樣,告訴你,真實的情況是...沒有幾個人有郭董的身價,律師每天捧著訴訟資料等著你批閱核一個可字.....
也或者, 你賣房子時 ,可以把這條寫在仲介何約裏,
讓仲介將來跑法院阿

錯別字哥哥就不計較了,仲介去跑法院?哇,原來台灣的仲介那.......麼厲害,要不就要有執業律師資格,要不至少也得拿到法律系畢業這張門票,不然,你會聽到仲介被法官轟出去後大家竊竊私語的訕笑聲.....
我真的看不出那理對賣家不公平阿,
你們在來凹,
當然房子是你的, 你可以不接受阿

總算有句比較像人話的,對啊,我開宗明義不就說我這奧賣家不接受要約書只看斡旋金嗎?那你莫名其妙的說我是仲介又是他X的那門子邏輯?
childk ΘςΘ wrote:
結果這位仲介大哥直接跟我說要下看 斡旋金才可看屋,也是說這比較有誠意...(恕刪)


本日看到最扯的一句話,好像看房子看完不買會被關門放狗似的,真危險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ginthdiana wrote:

哈,打人的喊救人,...(恕刪)


兩人都是成年人了,成熟一點,01不是一言堂,希望人人都有成熟的心,先嗆不會是贏家,後嗆也不會是贏家。
針對事情討論就可以了,別情緒化。

像大大的下一篇就讓人得到不同的看法,用這樣的文章比較有用啦!

反正政府都說二選一了,選要約書仲介不甩,除了A不到錢之外大概也沒別的原因吧。

使用斡旋金也不能避免就遇不到壞的買方吧?

更何況很多仲介根本連告知可以二選一都沒有,直接就講下斡旋行情價是多少,

這對買方就不公平了吧~ 賣方跟仲介要有保障,買方沒保障是活該倒楣?

真的沒問題的話版上就不會有朋友上來留言被仲介用斡旋金耍手段了。

版上有人留說用了要約書結果怎樣的糟糕嗎?

總之要下斡旋或是用要約書都是看個人,仲介要甩不甩也是他自己決定,

只是不甩就不甩,找別人就好了,不是說仲介不甩就沒輒了吧。


stanly0101 wrote:
兩人都是成年人了,成...(恕刪)

既然這樣,就請你這位習慣是非不論,反正各打兩大板的旁觀者,成熟的站到一邊觀戰去,我不是trouble maker,但也不是人家無端找碴就襟聲的縮頭烏龜,你喜歡用你認為的成熟處理事情,我也不見得比你幼稚到那去,不要事不關己,就事事不關心....網路上的言論台灣很多所謂成熟的人喜歡不負責的發言,就應該成熟的接受審視....
By the way,我已經用請這個字請你站到門外了,不該你開口的,也請你別在自以為成熟地開口.....
我還是雞婆,回應一些錯誤的觀念.....
最好是有十個人反悔, 100到240萬的違約收入,要我花個一年來跑法院我都覺得蠻賺的
版主最後又補充了這個觀念,簡直讓人匪夷所思,那到底這個人是要賣房子求現金?還是想學李X大師這個瘋子,每天閒閒等著告人賺賠償?從上面這種近乎不思考就說出來的言論,是極不恰當的,從客觀看來,這樣的作法除了圖利我們這些每天跑法院混飯吃的以外,實在看不出來有何真正建樹之處,版上有多少人走過法院?真真正正靠自己打完一個quote的官司?有打過的想不想繼續再打第二審?以本版的標的金額,隨隨便便都超過一百萬達到打第三審的標準,先不說第三審的法律審律師強制好了,前兩審要花掉你多少時間跟金錢?且打官司又是一門學問,一點點的錯誤或差池,都有可能讓整個訴訟翻轉,不靠律師的,就常看到一堆當事人在庭胡言亂語,說不到重點,民事官司不是青天大老爺幫你做主,輕易興訟,不黯法律的人,當事人主義會讓你嚐到跟當年孫權送親後一樣的苦果....
我只是要賣個房子,且當年買600多的房子,現在400賣都還有一堆人拿著要約書來開玩笑,我現在手中有四份,四份都真的給你莊孝維.....賣這種不漲反跌的房子的人有苦誰知?當然,其中我想也不乏爛仲介想要在約滿前續約的卑鄙手段,但只要一份是真的,買賣的信任就蕩然無存,要斡旋或訂金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過濾出真正有意願的買家,有本事爛仲介再來啊,我想沒有任何一個仲介有魄力拿錢出來玩我這可憐的賣主了吧.....
我只是要賣個房子,且當年買600多的房子,現在400賣都還有一堆人拿著要約書來開玩笑,我現在手中有四份,四份都真的給你莊孝維.....賣這種不漲反跌的房子的人有苦誰知?

這種離譜的要約書 你可以不簽阿
又沒人要你遷 要約書簽是你要賣的價錢
你不遷你又沒損失
你不想簽要約書 也有賣家要遷
真好笑 內政部公定的文叫人不要簽
叫人簽仲介的不平等條約
理面還飲藏一堆陷阱
最好每個人都有律師的法律知識
不曉得 心理想什麼
有那麼多人都來反應吃過仲介的虧
還一卡車的人錢拿不回來
你罵你的 你這樣只是讓買家看到誰在自暴其短
ffffeeeeeeef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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