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屋長庚直營店交易過程房屋買賣交易糾紛

chiachin666666 wrote:
8月24日 - 下午完成產權轉移及貸款設定(第二順位設定金額190萬,貸款金額150萬)


買方貸哪一家銀行呀, 我可以去檢舉它們了

樓主妳還是去問一下妳貸款銀行, 看是否已經清償了沒有?

交易價480萬, 賣方280萬尚未清償下, 買方銀行的150萬貸款敢排在280萬後面 ?

買方銀行都不怕所有權人倒債拿不回錢? 依銀行房貸審核慣例, 是不可能通過的, 除非是放水
道格吐司 wrote:
買方貸哪一家銀行呀,...(恕刪)

檢舉個頭阿~~不要再出來鬧笑話了好嗎??
知道自己笑話的點在哪就好~~可能我真的沒十年經歷~~無法跟你那麼天的人溝通
你會這樣回表示你真的沒買賣過房子~~
說好的十年經驗的不動產界專家呢??你不會去問他們喔~~不知道自己好笑的點在哪還一直鬧笑話
專業......看來比開門倒水的都不如呢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好啦~~既然你承認你...(恕刪)


乖乖

真有意思

有些人

每當論理,論不過的時候

就用那唯一的一百零一招

人身的抹黑,來模糊焦點

來掩飾失敗的困窘

懶得理你啦


房市先知 wrote:
乖乖真有意思有些人每...(恕刪)

你就說你只會猜阿~~有人也是每年猜阿~~那麼會猜為啥不上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專業是啥小??我只知道喔耶~~
道格吐司 wrote:
樓主妳還是去問一下妳貸款銀行, 看是否已經清償了沒有?


是不是已經清償了? 一定是清償了, 無庸置疑



若沒有清償完畢, 買方貸款銀行承做此150萬貸款的人員, 可以說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一般都必然雙方銀行窗口照會確認, 也就是說買方銀行會先確認兩件事

1. 房子是否已過戶至買方名下

2. 買方是否已經將280萬-150萬=130萬差額匯入賣方清償帳號

才會進行二順位設定, 並將150萬沖入賣方銀行的清償帳號

至於塗銷賣方銀行第一順位債權, 可以是銀行方請人承做, 或是賣方代書, 或是賣方自己去辦理

這是一般的過程

除非買方另提供房子以外的足額擔保品, 買方銀行端才會願意在賣方貸款尚未清償完畢前就行匯款, 要買方銀行端在擔保品價值不足情況下就行借出,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是超貸

道格吐司 wrote:
賣方的280萬貸款已經清償了不是嗎? 樓主在這一點上一直迴避說明, 但買方貸款已設定完成, 依擔保品價值而言, 買方得貸款銀行必然要求債權的第一順位, 絕無可能願當小三而將150萬放貸款買方的, 理由很簡單 : 擔保品價值不足


我在文章中從沒說代書已經代償本人的280萬原銀行貸款
本人也沒打算讓代書於所有款項到齊前
就代償本人的原銀行貸款

文章中一直強調代書在買方只匯入簽約金40萬
就辦理產權轉移及貸款抵押設定

請問各位版上的仲介大人
貴店的買賣程序都是讓買方匯入簽約金就辦理產權轉移嗎?
那第二次的完稅就不用付
可以等到尾款一起支付嗎?????

更何況代書除了未通知本人及完稅與產權轉移
在本人自己發現後還一直欺騙本人尚未過戶
這沒有違反地政士或代書的職業道德嗎?

這點才是本人第二次發文的重點

道格吐司 wrote:
買方貸哪一家銀行呀, 我可以去檢舉它們了

樓主妳還是去問一下妳貸款銀行, 看是否已經清償了沒有?

交易價480萬, 賣方280萬尚未清償下, 買方銀行的150萬貸款敢排在280萬後面 ?

買方銀行都不怕所有權人倒債拿不回錢? 依銀行房貸審核慣例, 是不可能通過的, 除非是放水

買方貸款銀行是遠東銀行
抵押設定金額190萬
實際貸款金額150萬
已完成設定但尚未撥款
所以遠東目前是排在第二順位
第一順為為本人的原貸款銀行
本人昨天已通知銀行可代償讓買方匯入款項
但不領取清償證明書
也就是說於買方含貸款金額的全部購屋款未全進履保帳戶前
不會讓代書或買方進行塗消



chiachin666666 wrote:
我在文章中從沒說代書已經代償本人的280萬原銀行貸款
本人也沒打算讓代書於所有款項到齊前
就代償本人的原銀行貸款


妳應該要將面子與裡子兩件事分開講

裡子上, 房子已然過戶給買方, 買方銀行有可能在賣方貸款尚未清償完畢前就借出貸款給買方嗎? 在銀行放貸實務面上是不可能的, 除非是買方另提供擔保品或是買方銀行端超貸

面子上, 代書與仲介是否依約履行以確保買賣方當初的承諾等事項, 這部份是樓主妳不斷不斷的強調

對了, 妳打電話問妳的貸款銀行是否已經清償完畢了呢?

有, 或沒有 ?

妳似乎不斷的在迴避這個問題呀
道格吐司 wrote:
重點是樓主妳問了妳貸款銀行了沒有?

問完後, 如果有時間, 請簡單回答已無貸款或尚有貸款, 就可以了, 讓這件奇案落幕


因本文太長了,我不確定樓主有沒說過她貸款金額

如沒說過

樓主是否可告訴大家,妳有貸款嗎?貸款金額多少?未償還金額多少?

這件奇案應該很快就明朗了


我覺得此例應不是交易糾紛,可能是雙方認知問題


話說回來 賣方怕收不到錢,買方也怕拿不到房子

chiachin666666 wrote:
本人昨天已通知銀行可代償讓買方匯入款項
但不領取清償證明書
也就是說於買方含貸款金額的全部購屋款未全進履保帳戶前
不會讓代書或買方進行塗消


那就是24日過戶完成, 買方銀行端先行設定二順位債權, 實際上尚未借出150萬給買方, 對不對? 應該是如此的

昨日25日, 顯然就是在橋這件事, 其實買方也很吃虧, 都幫妳把妳的貸款還清, 之後貸款利息是買方在付, 可房子卻要下個月底才點交, 這一個月的利息錢是買方在付, 而妳賣方卻憑白省了一個月貸款利息, 並繼續居住使用房子, 不是嗎?

對妳有利益的部份, 要一併看, 雙方才能夠相互理解

至於清償證明領不領是屬於賣方個人的事, 看來妳們買賣雙方與仲介代書間的信任都已經不存在了, 但還是要就事實面來事 :

從妳的履保明細上來看, 現款180多萬, 賣方貸款已清償280萬, 合計460多萬,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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