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不拆? 對或錯? 人們總是習慣站在弱勢的一邊


kelly590 wrote:
台灣人真是好心.那天...(恕刪)




那種人就不要喊對岸多惡質美國多惡質了~殊不知自己的行為比那些人還惡質~~還自以為言之成理!!
全部的問題很簡單
獨立產權跟共同持分 這兩點搞清楚,就能了解這事情的始末!!~
因為王家是獨立產權不是共同持分
所以多數決這點令人不解!~
就跟很多人說的多數決要分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就能分喔!!~
不行對巴!~因為沒決策權!!
相反的共同持分的情形下
100坪土地要都更~十個有九個同意一個不同意依法多數決
因為其他九個人都有這片土地的決策權所以執行!!~
文林院的問題!~
土地為共同持分嗎?不是!~
王家的產權獨立!!~
產權獨立為什麼被強制徵收??
這點才是問題所在!~
有人去查過這筆土地地號是單筆還是共同持分嗎?
如果說土地的地號是連在一起的而王家只是裡面一塊地
這樣還有人支持王家嗎?
問題是現在他們不是!~
現在大家看到的只有圈地圈哪裡就該執行?不管是不是獨立產權??
大家也都不了解土地跟房子之間的關係!~

沒人發現這已經違憲嗎.....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人們有居住財產權.....
我有房子地契算財產吧.....
為啥能拆房子.....
唉...婆說公說都有理 但這地使始終是王家人的 鄰居同意就要拆王家祖厝 這也太霸道!!
樓主的論調只適用在正常程序下的"都更"
你知道王家是怎樣被擺一道的嗎?其餘那30戶關王家屁事,納30戶是被建商拖下水的,今天王家又不是住公寓然後不肯搬。

反問你自己好了,年輕時好不容易買了一塊地,賺了錢買了房,然後住了五六十年,有一天突然有人來跟你說要買地,你不肯~~以為就此沒事,結果過了好久對方也沒再聯絡之後,突然有一天怪手和一千個大爺突然到你家說你家被劃到都更範圍內,就是今天要拆,強制執行!你會怎樣?然後發現原來是之前來談買地的和市府私下喬好了,你又會怎樣?

希望樓主能秉持協助都更連夜打包乖乖搬走~

這整件事其實很簡單,建商要改建,然後房子賣太多,只好去周圍買地,但是賣喜餅的大叔叼根菸穿拖鞋說不賣,他沒輒,另外一邊好幾戶的也不賣,建商一次要再搞定這麼多戶也麻煩,所以就拿只有一戶的王家開刀了,然後改建沒有強制力,所以就不知怎麼弄的和不知道哪來的好笅團隊搞了一個都"都更",這樣就有都更法作靠山了;搞清楚事件的原貌吧,根本就不是為了強制執行"都更法"之後再來高談論闊吧!

fanta3201 wrote:
已搬出家園多年的其他幾十戶住戶,始終無法住進新房


搬出家園多年的幾十戶住戶,無法住進新房,他們應該勸建商放棄具有"獨立產權"王家的土地,而不是順應建商而強拆"非共同持有的土地",而產生許多不必要的困擾,而沒有王家的土地,還是可以建屋,只是建商的利潤會有所差距,值得大家去思考

fanta3201 wrote:
臺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恕刪)

那是不是"依法"只要過80%門檻
住在忠孝東路後方小巷的只要80%決定好就可把
臨忠孝東路大店面強制拆除
納進重劃

這案子竟然有95%的住戶都在等
為何建商還在執著那5%
別劃進來就解了不是嗎

sunhm wrote:
我有沒有看錯!
"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
有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這種事?




很多事可以舉例給你

不管是從小在班上選幹部
公司選福委
住戶選主委
沒參與只代表你放棄權利
不代表你不會被選上
不代表你可以拒絕結果

以上只是單純舉例"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狀況



軒轅浩 wrote:
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

糟糕,

我不想被殺、我不想申請信用卡、我不想借款...

這時候有人偷偷把你老婆賣掉

因為你沒積極表態:我不賣老婆!!...(恕刪)



也有人甚麼都不懂就會PO文討戰,

不要裝的自己甚麼都懂,

如果執法完全正確,為何需要一堆人出來道歉。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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