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去樂生療養院, 文林院跟華光社區的學生是哪來的阿

為愛癡狂 wrote:
紅衛兵也是很有理想性...(恕刪)

民主社會就是保障每個人發聲的權利。
只要這些學生不違法,政府也要保障他們的言論自由。
但若是這些學生採取違法行動,依法逮捕就是了。

難道你認為反這些學生就不算紅衛兵?
kuoyuan1 wrote:
民主社會就是保障每個人發聲的權利。
只要這些學生不違法,政府也要保障他們的言論自由。
但若是這些學生採取違法行動,依法逮捕就是了。

難道你認為反這些學生就不算紅衛兵?
...(恕刪)

那些學生支持違法佔據國有地的人,還妨害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務員、警察執行拆除公務,政府還要保障這些學生個屁。

現在有13名學生遭移送。

反這些不分是非的學生當然是對的。
個人幾點看法:
1.去樂生療養院的,我覺得太閒了,那些老人或者中年人應該要回家的,或者有替代的地方,就請配合搬遷吧!另外,新莊捷運機場蓋在哪裡跟這件事情無關,就算沒有蓋這個機場,我都覺得這群人老早該搬走了。
2.文林苑的部分,如果王家拒絕拆遷的論點講的是真的,那我支持這部分的學生。自己獨棟透天,沒道理被建商劃進去,開個天價拒絕妥協也很合理。
3.華光社區的部分,擺明了就是侵佔國有地,甚至有些人在外面都買了房子租別人,自己有其他債務問題的話,也跟侵佔國土無關,不知道這些人有甚麼好被支援的?

有錯誤的地方,還請不吝指正。
為愛癡狂 wrote:
那些學生支持違法佔據...(恕刪)

你怎不說政府違法強占民地?

你知道華光社區有多少戶比KMT還早落籍?有多少戶是法務部允許居住的?這些都是KMT是背信政黨的見證人。

這個政黨大筆一揮,小老百姓的土地就要無條件貢獻出來?
更別提這些住戶是有繳房屋稅,有戶籍資料的?

我不反對警察抓鬧事的學生,但是不鬧事的學生抗議的內容你可曾了解?

整個華光社區的拆除,讓人見證到KMT的權貴世家是如何不尊重人民。


hube wrote:
剛才上班途中行經杭州...(恕刪)


那要請問:

當初那些地我們偉大的政府是怎拿到的?

其實很簡單:政府大筆一揮,這區就是國有地! 簡單明瞭,完全"依法有據"!!!

給你們住是"恩典"! 這跟大筆一揮,王家居住上百年的祖地,一下子就直接

合法變非法,有何不同?


很多人都說政府做事要合法,這種人若不是人云亦云,不用大腦的政治幼稚生,

就是根本是惡法制度下既得利益者! 所以鼓吹合法就可以幹所有事情!

當年希特勒一堆政策也是"合法"的呢! 甚至國會還幫忙簽字背書的哩!


最可怕的政府,不是"不依法行政"的政府,而是濫權的政府!

因為,有時不"依法行政",只是為了彌補法律規定上不足,而要"非法"去保障需要保障的人

事物! 這樣的政府,反倒是盡了政府的責任! 不應死板板太過苛責!

反之,政府濫權,絕對是國家之禍! 百姓的悲哀! 搞清楚! 法幾乎都是當權者或

少數政治精英份子才有資格去訂,去解釋,去執行,所以,講白點,他說合法就是合法,

他說你非法就是非法,那是官字兩張口,怎說都對! 所以哪怕是集權政府,也很少有"違法"問題!

因為法是它在玩的! 反之,依恃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去謀奪私人或特定團體的利益,

雖然"合法",卻可能是禍國殃民的"濫權"! 這才是最可怕的政府公權力!


其實,中華民國雖然號稱是自由民主人權立國,甚至也明訂在憲法上! 但是,

實際上政府卻是最擅長以各種"合法"方式,謀奪百姓財產,圖利特定私人利益團體!

像台灣土地徵收制度,跟都更制度,就是非常惡質的"合法"但"濫權"!

在台灣,政府說這塊地我要,你敢說不? 你能說不? 基本上,只要政府別像文林苑一樣,

直接把土地收進建商財團口袋,要怎收你土地,都是"合法"的! 也不太有人敢講話!

一般來說,你能對抗政府的"依法徵收",九成都是靠政治力幫忙施壓頂回去,否則逃得了嗎?

一般人,就算你像大埔阿嬤那樣用生命抗議,照樣對抗不了蠻橫的公權力!


就像文林苑,如果王家不拼死反抗,大鬧一場,讓都更邪惡面,建商惡質作為通通現形,

王家能躲過市政府跟樂揚建設"依法行政"謀奪王家土地嗎? 王家早像其他受害者一樣,棄械投降了!



ZZZ ing wrote:
那要請問:當初那些地...(恕刪)


法律及政府要保障的是守法及誠實的公民, 而不是讓有專業知識好鑽法律漏洞, 不依法爭取自己權利, ..對不起..打錯了,,是被法院裁決敗訴還要訴諸民粹的...

Nelson5 wrote:
應該是學生, 不過出...(恕刪)


完全同意你的說法,明明是非法違建,為什麼要花我們納稅人的錢去處理,之前我家這邊山坡被違建霸佔了幾十年,因為水土保持問題要請他們走,還要撥搬遷費給他!學生拿什麼理由去支持住民,何況裡面有多少是非原來的住戶,而是買使用權賭政府賠償的人?

ZZZ ing wrote:
那要請問:當初那些地...(恕刪)


那請問政府能不能徵收土地去作公共建設?路要拓寬,路要打通等等,如果不能徵收那這個國家就完了,
重點是徵收補償的方式合不合理!至於沒有土地所有權,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而我一眼卻看不完 wrote:
2.文林苑的部分,如果王家拒絕拆遷的論點講的是真的,那我支持這部分的學生。自己獨棟透天,沒道理被建商劃進去,開個天價拒絕妥協也很合理。..(恕刪)



文林苑懶人包作者,回答網友的質問,資料在此,您自己判斷吧,
原文當文林苑王家想和解,學生會撤退嗎? 歧見的開始

畸零地退出都更的爭議
文林苑王家提不出畸零地重建方案



>“Eric Huang以上這麼用心地連續留言+舉證,無非有一個目的:想要證明王家明明有收到公聽會通知,為何硬說沒有?明明有開過條件,為何硬說是不賣也不拆?”

“我雖然不是王家人,無法代替王家直接回答你...”。(奇怪了,這些懶人包說辭不是你的作品嗎?)

王家到底有沒有誠信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
,我們在意的是這套所謂公聽會制度是否真的能夠下情上達、有民眾參與的真實效力。

我們一些支持者而言,為什麼王家提不提幾億也不是問題
....如果每個人都要漫天喊價,那麼都更就因為這些自私貪婪的釘子戶而玩不成了。那麼,恰好,我們必須注意的是:如果不想要造成各家住戶自掃門前雪、瞞天喊價的後果,是否應該回歸到強化權利變換的公信力?




kkk0621 wrote:
那請問政府能不能徵收...(恕刪)


問題就在土地所有權,是政府說了就算?

上面有人都說過了,比國民黨來台還早落籍呢!

政府當初也是要他們為土地房屋納稅的!

怎變成政府想為財團圖利,就翻臉不認人?


如果華光社區果真不存在問題所有權,那政府早收掉他們了,

還留到現在跟財團合謀硬上?


何況你自己也講,補償合不合理,這是必要研究討論的!

看看法務部作法,直接"非法化"原地居民,然後硬上拆遷,

實在不是多合理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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