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10分
文章編號:52213247
虎皮珠珠 wrote:
版主臉被打好腫囧
我家收入雖然沒有21樓高
去年家戶所得220萬 繳稅近9萬....
被洗臉沒關係 知識要吸收進去
我在想政府的退場機制有沒有可能跟海外所得一樣
個人綜合所得稅 與 房屋土地買賣時價課稅 兩者比較取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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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兩稅合一 是房屋+土地
不是跟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唷
如果是這樣
例如 我家去年收入220萬 繳稅9萬
房屋買賣所得價差也是220萬(假設也扣除了土增稅) 繳稅9萬
等於總所得440萬
合計繳稅18萬 還算在能接受的範圍~~~
理論上是這樣
實際上持有久一點的那些老房子
都不用繳這稅
因為土地增值稅絕對大於實價買賣稅
扣起來會變負的
你要繳的是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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