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政府可以一口氣把年度的稅收全部都花在上面嗎?
當然是先通過購案(建案),預算再分年度執行,然而每年都要再考量到通澎、物價、土地徵收及專案預算等因素,再調整預算(通常只會調高,不會變低...),蓋個10年剛好而已,看輪到哪個黨剪彩,就往自己臉上貼金(這才是醜態,前面搞的幾年都是白弄的就是了),
如果真的這麼容易,這麼好蓋,版大怎不出來選?
柯P最好是有這麼神,觀看最近的案子,都只是事後諸葛的心態,那些案子最好就是「馬、郝」就能弄出來的,說穿了,首長只是個人皮圖章,第一個章還不是局、處的職員先蓋,什麼松菸文創,文創這麼容易嗎?沒錢賺誰要弄?創作出來沒有人買,再者弄一個場所出來,也是只剛好了而已,如果花了錢,每個禮拜弄一個像跳蚤市集的文創園區,被罵的更慘吧;再看看高雄的駁二,有什麼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