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租的房屋,房客突然說不租了,那押金要如何退-6/17更新

如果,如果,如果按照樓主的案例,是房東要請房客立馬搬走,
那在定型化契約裡面,房客有什麼保障?
借問
既然房客說買房已下訂 ,
請他提供買賣合約,確認是已下訂
並看清楚交屋日期 ,

如果真的 , 交屋日期也馬上到了 ,
那我會成全她 , 該退的就退給她

如果是騙人的 , 那就照合約看該扣多少就扣多少
畢竟從 5/23 簽約到 6/15 也快一個月了
這近一個月時間房間都不能動
房東也是有損失的...

個人是長期租屋一族 , 不要說我偏袒屋主 ,
凡事好商量 , 如果用騙的 , 那就很要不得....
我知道個實例:

某對情侶看屋
結果女的連續三次,在簽約後反悔,都沒有搬的動作喔!
男的鼻子摸摸,三次總共付了近五萬元。

每次都是萬元以下的租金單位。

我想三位房東與這個苦主,都很「貼近」合約精神走。

樓主參考。
正常來說,你可以照合約走,對方會這樣問你,
基本上巳經知道自己無理,只想要求一點情面,
中國人講情面,給點優惠,不要全扣,皆大歡喜
舉我自己在澳洲的例子

我跟房東簽第二年租約之後六個月,我自己買了房子,但是離合約到期還有半年,告知仲介要提前解約,我必須負擔提前解約的罰款,還有重新找房客的成本,房租一直付到下一個房客的遷入日為止。

我沒有被扣任何押金,因為屋況維持得很好,還給房東的時候跟搬進去之前的狀況一樣。

房東根本不管提前解約的理由是什麼,照合約走就對了。

e5675672000 wrote:
房客5月20來看,...(恕刪)


如果是書局買的公用合約~~~

沒記錯的話~對方買房是無條件退壓的沒錯哦~~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稿不好它會推廣你這房東好!!

不是更好嗎!?

isamu7d0111 wrote:
如果是書局買的公用...(恕刪)


有這種事??
azens wrote:舉我自己在澳洲的例子 我跟房東簽第二年...(恕刪)

這裡是台灣,

你覺得你的例子會適用這裡嗎?



有無付仲介費用的開銷?

有付服務費…照合約走

沒有服務費…租金照收、押金退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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