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10235 wrote:
不曉得J大手上有沒...(恕刪)
你是說某位j大嗎????
小心別亂臆測人家
這邊只要一不小心都會把你護貝的唷

喔對了無聊找到其中一位j大的文章
joeycyc wrote:
在站方尚未查明前就公開的誣指本人做這樣莫須有的事情,對本人已造成"公然毀謗" 以及"公然侮辱" 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提醒一下其中一位j大,在法律上是沒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這種字眼喔

我相信您不是某些行業的人員了

如果不知道的話這邊我順便幫您 google好了
「法律追訴權」是什麼?可以保留嗎?
文 / 姜智逸律師【台灣法律網】
在爆料風氣如此盛行的今日,幾乎每位被點名的公眾人物都會再三強調對爆料者「保留法律追訴權」,但是結果多半不了了之,請問,到底什麼是「法律追訴權」?可以保留嗎?如果不保留,「法律追訴權」會消滅嗎?
事實上,在法律上並沒有「法律追訴權」這個字眼,一般所稱之「法律追訴權」應係指「追訴權」而言。一般來說,刑事追訴機關應於法定期間內,行使偵查、起訴、審判等追訴權,都有一定的期限,若未於法定期限內行使這些追訴權,就會發生時效完成而消滅追訴權之效果,換句話說,超過追訴權時效者,刑事追訴機關即不得再對該犯罪行為進行追訴處罰,此一法定期間就是追訴權期間。
好了不用謝我



那就是在說我囉
,我都用新台幣請各行業相關的專業人士幫我處理就好啦,哪像你,甚麼事都想到要自己來,自己來
,又只會聯想到:(你是不是該產業的從業人員阿?)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直線思考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