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女人的復仇 wrote:
這個理論我們換代名詞
辛辛苦苦讀書很多年卻不工作(誰管你自願或非自願失業)尤其學歷越高的
你占用了很大資源讀書卻不生產所以要徵不工作稅
越年輕越高學歷客越重
這樣大家自然會趕緊工作而不是要求高薪資
這個立法不錯!!可命名為囤勞稅.
建議再立法囤財稅, 與囤房稅類似但延伸到所有財產, 只要銀行有放錢, 家裡有放錢, 凡可變現的有價財物(開放稽查人員權力強制入宅搜查), 通通要課囤財稅, 要避免課囤財稅就要把財物拿出來市場投資.
進階版的立法, 公司必須提撥營收的75%(才不管有沒賠錢), 平均分紅給所有正職, 派遣員工.
台灣全面共產赤化, 實現鄉民正義!!!
過幾年番薯爛掉, 就跪求著大陸接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