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到穩定的租客~(已順利出租感謝大家留言)

小雅1268 wrote:
謝謝大大建議~(恕刪)


其實不用急

一段時間後你自然會慢慢的了解

什麼樣的房客才適合你和你的房子

畢竟光房子在不同的區域

就很難作比較

也許像樓上大大說的..

房間太小..沒有陽台

旦你這房型到了台北

7-8000才是基本價

位置對破萬都有機會

旦區域不同...真的很難作出比較

每個房子自然會有他適合的客源

一段時間後你自己會自己就能判斷出

這真的看經驗

不用急

真的

祝你早日租出去吧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不用急一段時間後(恕刪)

謝謝大大的鼓勵~
我可能有點太急了!
也許真的要放慢腳步來找房客~
小雅1268 wrote:
謝謝大大的鼓勵~我可(恕刪)

其實要生一個陽台出來一點都不難.
把窗戶改成落地窗後.
外面就能硬生生的生出一個快二坪的陽台出來.
可以裝一個像這樣差不多高170公分與長400公分,寬100公分的大型類陽台鐵窗
不管是要放洗衣機還是要放涼椅小桌子在上面輕松的曬太陽喝下午茶都可以.
超寬超大的空間,下面還裝了八根白鐵三角架來承受整個重量,一根就能承重至少2.300公斤.
幾百公斤甚至上噸都沒問題,大到連一個單人床都能放進去當房間用..
妳可以想像,把洗衣機,放箱,甚至洗手台這些再加一個戶外用的大型儲物架全放到這上面來
妳室內空間會變的有多大...
套房面積寸土寸金,能生多少就生多少,生出來的都是賺的.




剛去591看了一下台南套房的出租價格,還真是慘,二.三千的一大堆
這些房東都不知道租房補貼這件事嗎?
找個遊民還是中低收的來辨一定過,讓他住免錢的收的都比房租收的還高跟穩..
補貼一年,到期重訂租房就能再來一次,並沒有限定一屋或一人只能辨一次.
poppoppop wrote:
其實要生一個陽台出來(恕刪)

我家隔壁就是做這樣
有陽台了
他又做這個外推
不過
還是不要亂做的好
沒事就沒事
有人反對
你就麻煩了
尤其是戶數多的機會更大
你知道的
有人就看不爽
難看啦
違法
不爽
都有
懶人國 wrote:
我家隔壁就是做這樣有(恕刪)

當上下左右每一間都有裝鐵窗時,檢舉別人就是在檢舉自己.
除了這幾年新蓋的外,舊的幾乎9成以上的全都有裝,那一間沒有裝鐵窗?
台南不是台北市,沒人管這麼大的.
poppoppop wrote:
當上下左右每一間都有...(恕刪)


所以被建管逮到的時候才在那邊喊說「大家都這樣,為什麼只抓我?」是吧

守法很難?

第 73 條

建築物非經領得使用執照,不准接水、接電及使用。但直轄市、縣 (市)
政府認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另定建築物接用水、電相關規定:
一、偏遠地區且非屬都市計畫地區之建築物。
二、因興辦公共設施所需而拆遷具整建需要且無礙都市計畫發展之建築物

三、天然災害損壞需安置及修復之建築物。
四、其他有迫切民生需要之建築物。
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
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
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但建築物在一定規模以
下之使用變更,不在此限。
前項一定規模以下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項建築物之使用類組、變更使用之條件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
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 77 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直轄市、縣 (市) (局) 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
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
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
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
築機關申報。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
前項檢查簽證結果,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複查

第三項之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申報方式及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

第 91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
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
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
,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一、違反第七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使用擅自使用建築物者。
二、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
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七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四項之檢查、複查或抽查
者。
四、未依第七十七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或
申報者。
小雅1268 wrote:
你好,我套房在中西區(恕刪)


我後來回頭再看了一次你的案子,
我直接點出問題點,希望你別介意。

1.投資區域錯誤:
台南市人口老化、外移嚴重,
就業機會不足,套房租金行情低落,
3000-5000一堆,削價競爭。
你住新北投資台南,管理困難,
租客無法親自面試篩選。

2.產品非藍海、不具競爭力:
「套房」不是最多人租的嗎?
怎麼不是藍海呢?
「套房」競爭者太多了,
比你便宜的一堆,比你美的一堆,
比上、比下都不是,產品無定位。
「套房」租客都是一卡皮箱到處跑的,
所以找不到長租也是正常的。

我會建議你售出投資新北當地,
產品別建議大空間1房1廳或是2房,
管理簡單、租客一租都是5年、10年。
terrybog wrote:
所以被建管逮到的時候(恕刪)

整棟甚至一整排,家家戶戶每一間都有裝鐵窗,就只拆某一間
這叫什麼守法? 這叫選擇性執法,那不然呢?
將心比心我若是租客,我實在不喜歡到處都鐵窗鐵皮,像住監牢的感覺,
反正要出租的房子那麼多,選擇很多,找別間吧!
tany3472 wrote:
我後來回頭再看了一次(恕刪)


你好~你的建議很好!
如果投資在新北市我的生活圈管理一定較方便
但因為成本一定變大會用到貸款
這樣會被我老公發現就慘了~
因為這是用我的私房錢來投資的
也是替自己留個後路~
從挫敗的婚姻中學到要靠自己
哪天萬一被趕出來
還有個地方住

台南適合養老~是個濃濃人情味的地方
也許這裡不像大台北區容易投資賺到錢
但台南的特色就是我喜歡的地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