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想請教一下如果兩房的房子一間房間出租(非營業用),一間房間自用~房客有報所得稅~房東也會報~有關地價稅的部份就比較困惑~1.地價稅是由稅捐處是自動調整嗎?還是要主動去申報?2.如果屋主是自住,戶籍不動,只出租一間房間,這樣地價稅會和整間出租不同嗎?謝謝大家~
您的意思是指房客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有報租賃支出?如果是這樣就不太好了!怕稅捐機關之間彼此會連線。我們在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時,不是有簽一份切結書嗎?如房客真的有報稅,您的房子的地價稅就無法以自用課徵了!否則遭罰反而因小失大!
crazyfly wrote:請問怎樣改申請為自用住宅?我房屋稅八千多,好像有點多@@...(恕刪) 等今年收到費用時 (11月 ?)寄來的信封上就可填寫 ( 線上好像也可以申請然後明年就可以撥雲見日繳納便宜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