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趁不景氣房市回檔可以找些好標的自住,但無奈房仲都給一些不太水的物件難得自己找到一間屋主自售新成屋,價格在可接受區間,採光也不差環境可接受在版上有人建議可用建物謄本去鑑價好有個底來開價.......才不至於給人來亂的fu前陣子終於在地政事務所申請下來,卻有些問題不懂~~~~想來請教1.建物有擔保債權總金額 4xx w :是否此建物有向銀行貸款2.若有 4xx w是貸款是否代表銀行認定此建物此價值所以才貸3.以竹北27P房主自售價只比主述價多50萬好像沒多少議價空間,是否房主可能與建商以AB約來拉高貸款成數 ~~~還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canny_san wrote:本來想趁不景氣房市回...(恕刪) 設定抵押金額只能參考~~很難依此評估房屋合理價值......設定抵押金額通常是實際貸款的1.2倍,不過會因鑑價時間不同、貸款人信用狀況等影響貸放額度,有些人不必借那麼多錢所以設定比較低,也有人是超貸的狀況.....因素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