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間 40年舊公寓委託永慶賣出,
後來有成交,
買方已付 10萬現今外加一張本票作為一成房價訂金,
但簽約後,隔天買方反悔,
一直認為是受到永慶業務員蠱惑才簽約,
買貴了,且認為房屋有點傾斜,自己認定是危樓(本人有在合約告知,並同意結構技師勘驗),
想要解約,

我是賣方,
當下我應該怎處理比較妥當?


若案件進入法院,
房子仍可以繼續賣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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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合約走呀
一般是直接將斡旋金沒收
sai1126 wrote:
照合約走呀一般是直接...(恕刪)
補充樓上的,已經簽約了...

依照合約內容連訂金一起沒收~~~
正常的房仲會看賣方想如何處理來決定

如果你不想跟對方囉嗦

就退人家錢

我遇到這種事都是扣 10% 訂金後

餘額退還

不過看人啦

如果你怕房子就再也賣不出去

那就...............................
屋況的問題,只要您在不動產說明書內的標的現況說明,有詳細填寫清楚,瑕疵部分仲介帶看有詳告知!

簽約時不動產說明書買方有親閱並蓋章,買賣合約書內也有註記清楚,一般來說您的責任就撇清了,

如果是您也不知道的狀況,但確實有傾斜,經過結構技師認定後,再來處理解約問題!

其實買方後悔不買,什麼狗屁理由都有,您若沒理虧,看您的法律權益要不要伸張而已,

或者沒收訂金全部或部分,做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收場,也是省時省力!

還有,不用太為難仲介,有他們幫忙,你會省很多力氣,畢竟買方的狀況他們最清楚!

感謝各位建議!

現在情況反而不是我本人問題,
我只想把房子處理掉。

我有跟買方說過,
若他有疑慮,可以找結構技師鑑定,
我們再來談解約或續約等問題,
還答應他暫不處分本票事宜,
讓他考慮一兩天再決定,
沒想到他一離開就寄存證信函,
說仲介詐騙他........

另一方面,
仲介也不希望我放低身段,
會讓買方得寸進尺.......


真正受害是我啊,
房子懸在那,不能繼續賣,還損失一些機會成本。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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