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間 40年舊公寓委託永慶賣出,後來有成交,買方已付 10萬現今外加一張本票作為一成房價訂金,但簽約後,隔天買方反悔,一直認為是受到永慶業務員蠱惑才簽約,買貴了,且認為房屋有點傾斜,自己認定是危樓(本人有在合約告知,並同意結構技師勘驗),想要解約,我是賣方,當下我應該怎處理比較妥當?若案件進入法院,房子仍可以繼續賣嗎?感謝!
正常的房仲會看賣方想如何處理來決定如果你不想跟對方囉嗦就退人家錢我遇到這種事都是扣 10% 訂金後餘額退還不過看人啦如果你怕房子就再也賣不出去那就...............................
屋況的問題,只要您在不動產說明書內的標的現況說明,有詳細填寫清楚,瑕疵部分仲介帶看有詳告知!簽約時不動產說明書買方有親閱並蓋章,買賣合約書內也有註記清楚,一般來說您的責任就撇清了,如果是您也不知道的狀況,但確實有傾斜,經過結構技師認定後,再來處理解約問題!其實買方後悔不買,什麼狗屁理由都有,您若沒理虧,看您的法律權益要不要伸張而已,或者沒收訂金全部或部分,做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收場,也是省時省力!還有,不用太為難仲介,有他們幫忙,你會省很多力氣,畢竟買方的狀況他們最清楚!
感謝各位建議!現在情況反而不是我本人問題,我只想把房子處理掉。我有跟買方說過,若他有疑慮,可以找結構技師鑑定,我們再來談解約或續約等問題,還答應他暫不處分本票事宜,讓他考慮一兩天再決定,沒想到他一離開就寄存證信函,說仲介詐騙他........另一方面,仲介也不希望我放低身段,會讓買方得寸進尺.......真正受害是我啊,房子懸在那,不能繼續賣,還損失一些機會成本。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