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
主建物一個單價+附屬建物一個單價+公設一個單價將成為趨勢
前二者畢竟屋主都用得到
依照坪數計價沒有大問題
可是公設部分
今天公設坪數10坪的 跟公設坪數15坪的
使用權利並無不同
你要如何說服買家多付一點錢去買坪數較大的公設?

所以最後應該是主建物+附屬建物都可以用單價計算
例如主建物一坪40萬 附屬建物一坪30萬
可是公設部分 不管在社區內是2房 還是4房
可能都只能用一個總價例如100萬元

所以以後賣社區大樓的 可能坪數越大越難賣
除非該社區管理良好 社區公設對購屋者具有相當吸引力
且維持良好
讓公設的價值提高

換個角度想
現在有房子的
更應該督促管委會
否則放任管理鬆散 公設衰敗
只會讓自己的房子不斷貶值






文章關鍵字
督促管委會???
他們有領薪水應該接受督促???
公設能否管理得當跟金錢花費有關
要馬兒好就要給他吃草


收了錢要怎麼運用也是學問阿
聽說有些社區管委會
會利用職務之便
把一些社區必要開銷
利益輸送給自己的親友
重點是
如果不找自己的親友
再外面其實有更便宜的廠商

台灣社區大樓的住戶都放任自己權利睡著太久了
以後公設分開計價後
不好好關心社區發展
就年年看著房價下跌吧

wishrainbow wrote:
看樣子
主建物一個單...(恕刪)


講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大家都在幹譙管委會,要他們做這個做那個,不可以做這個做那個....
好吧,管委會召開會議的時候通常都會發通知給住戶
有幾個住戶願意參加會議?
每年改選的時候,別說跳出來參選
恐怕連投票都懶得去投勒
呵呵呵,這就是現況....
其實沒這麼嚴重
我當過兩個社區的管委
一定要當一次
你才會知道有什麼東西跟住戶大概是什麼樣的人
第一次住戶大會會決定多少錢以上的維修要住戶大會同意(約十萬)
然後一般維修月底報表會公布
其實還滿清楚的
wishrainbow wrote:
換個角度想
現在有房子的
更應該督促管委會
否則放任管理鬆散 公設衰敗
只會讓自己的房子不斷貶值
..(恕刪)

要不要自己加入管委會運作一下,再決定是否該講這段話
好的管委會與社區管理確實可以讓生活體質提升,讓社區整體房價增值
但是好的管委會與社區管理來自全體社區住戶的參與

不是只有"督促管委會"
板上有過許多類似的討論..........多說傷和氣
認真就等著被關吧!LDS 請勿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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