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專任委約]改成[一般約]的問題

請問專任約通常是3個月
如果在此期間內想改成一般約
那這樣可以嗎?
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謝謝
Answer=不可能

請屋主們千萬不要簽專任約給.....................仲介

下場=冷凍你的房子+壓低你的售價+3個月內沒消沒息的讓你絕望!(我的經驗)

仲介每一家都一樣................不分綠色的or咖啡色的or......


一碗麻醬麵 wrote:
請問專任約通常是3個...(恕刪)
ANSWER= 可能

雙方同意就可

仲介每一家都一樣................不分綠色的or咖啡色的or......

可以,
按樓上說的,只要仲介同意即可!!

但要注意,
專任通常有一個條款,
若發現帶看過的,或曾要約或斡旋過,
若這些人和賣方成交,(XX月內)
仲介仍可以收取XX費用,

記得押個協議,
要仲介放棄這項
ANSWER= 可以(我個人經驗)

雙方同意就可, 但若能客觀提出改約的理由(如帶客數不佳,服務/態度問題,...), 應有改約的可能...

我個人後來更就直接取消了合約, 並雙方在合約上註明取消日期(合約提早結束日), 提早結束不佳的委託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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