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增稅疑問

母親持有土地目前為一般土地 打算給我蓋房子自住

打算用贈與的方式分兩年贈與給我 如此省掉贈與稅 但土地贈值稅跑不掉

請教大大是否申請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後 土地增值稅就可以少很多?

所以流程為
1.先請母親把土地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
2.辦理土地贈與
3.開始蓋房子

還是
1.填寫土地使用同意書先蓋房子 起造人為我 房子產權屬於我
2.變更為自用住宅用地
3.蓋好後辦理土地贈與

不好意思 落落長
75meter wrote:
母親持有土地目前為一...(恕刪)

申請為自用住宅用地的先決條件就是所有權人本人或直系親屬有設立戶籍......目前房屋尚未建造要如何申請?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恕刪)

找到答案了
謝謝

123456789012345
booth0168 wrote:
找到答案了謝謝123...(恕刪)

正規來說是不行,但房客若沒在這房子辦理公司行號登記也沒申報租賃支出.....那自己看著辦吧!
土增稅用贈與的要30%
建議用買賣方式.再用優惠稅率
原本要繳23萬多的土增稅
改了用買賣並用優惠後土增稅變成近7萬
...我都自己辦..省錢又安全..也很方便
..記得買賣還是要報贈與喔...
因為二等親還是要報的.自己報比較不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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