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故事

二年前我們社區請了萬安保全(萬龍樓管)來管理社區
萬安保全公司及萬龍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這二家公司其實是同集團也同一負責人)


萬安保全(萬龍樓管)公司這麼大的一家公司(年營業額近十億)

結果派了沒證照的總幹事來我們社區,
這萬安保全(萬龍樓管)派遣的總幹事胡作非為,事後萬安保全主管還能說一切與他們公司無關(明明就總幹事掩護前前任主委A錢侵占公款.……)


事後調查出是總幹事郭文溪和前前任主委何三龍二人相約去銀行,
私用社區名義另外開了一活存戶頭
事後這位總幹事也未向社區委員會報告
在社區財報帳務上也作不實登載
社區多次追問,他對私下和前前主委去銀行開戶這樣重要的事都隻字未提,其他事項也全推說不知
致使社區當時追討公款上造成阻力(這明明就是掩護何三龍的犯罪行為)
請這家萬安保全公司主管來說明~他說一概與公司無關(那是怎樣???總幹事及樓管公司都沒有責任??活見鬼了)
更扯的是~這總幹事還升官變成督導

什麼鳥蛋邏輯???出大包還可升官~
都推說是我們社區自己的問題

沒錯啦~出事都是我們社區問題(一概與他們無關),那要這樣保全公司有屁用



也因此我們社區就把"前前任主委何三龍"及"總幹事郭文溪"一併告進法院(刑事部份我們社區也贏了)

我們管委會那個月開會決定就把這家不負責也不依契約保全公司趕走(終止合約)
不然照契約上萬安保全及萬龍樓管是要負連帶責任賠償,但他們都說一概與他們無關,更甭說賠償

後來社區二個月服務費用60萬就先扣住,看何時萬安保全給我們社區合理交待我們才打算給
(他還真不給一個交待,直接告上法院要我們社區賠他60萬服務費+300萬違約賠償共是360萬)
最後就鬧上法庭,那ok看法官怎麼說(一審審判結果我們是一毛都不必給)
法官果然明察秋毫!!!!!!!!!!!



這位總幹事叫郭文溪
這家保全叫萬安保全公司
這家樓管叫萬龍樓管公司
這二家公司是同一負責人
出包不知道檢討也不給社區一個交待,還來告我們社區
這是不是叫惡人先告狀(配合前前主委侵占公款,但事後卻掩護前前主委罪行,處處阻礙社區住戶查清事實真相)






註記:該總幹事郭文溪後來二審被判刑4個月確定,不得上訴(罪有應得)

郭文溪目前還在萬安保全公司或萬龍樓管公司服務(因為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十幾萬,就免坐牢)





目前狀況是
1.萬安保全及萬龍樓管告星光大道社區給要予服務費及賠償金共360萬元(民事):一審萬安敗訴(360萬元全駁回),二審目前言辭辯論中

2.星光大道社區告萬安保全及萬龍樓管派遣之總幹事郭文溪(刑事):二審判刑確定(郭文溪偽造文書登載不實罪---4個月徒刑--不得上訴)

3.星光大道社區告萬安保全及萬龍樓管刑事帶民事之賠償(附民):判決確定星光大道社區勝訴,萬安保全及萬龍樓管需賠償34萬6029元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訴易字第35號 )
不得上訴




這一路走來真的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

文章關鍵字
TW4X4 wrote:
這是一個小蝦米對抗大...(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經驗分享!讓人了解不要事事退縮,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雖然小蝦米一路走來會很辛苦!但正義的一方終究是會獲勝的!

也提醒那些不法之徒,別以為所有人都是好欺負的!總是會有人站出來的!
請問你們社區是在新莊丹鳯附近嗎?

TW4X4 wrote:
事實是總幹事郭文溪和前前任主委何三龍二人相約去銀行,
私用社區名義另外開了一活存戶頭
事後這位總幹事也未向社區委員會報告
在社區財報帳務上也作不實登載


看到這一段就知道你們社區的管委會組織是有問題的
居然只要主委一個人就可以動用社區款項
建議要盡快修正,否則同樣的狀況還是會發生

一般社區的金流通常都會由選出來的財務委員進行管理
社區財務進出,每個月也都要定期公告(財務報表需先經管委會審核無誤)
社區的存款帳戶以及提領也都需蓋有主委、財委、監委的章後方可動用
這樣一來才可以大大降低社區款項遭盜用的風險
qqwertyuiop wrote:


感謝大大提供經驗...(恕刪)


謝謝您的加油


joinschool wrote:
請問你們社區是在新莊...(恕刪)


是的~可上google查一下星光大道社區
(台北縣低碳示範社區之一,亦是目前我所知道最會省電費的社區,一年省了近30萬元電費)


yu928 wrote:



看到這一段就知...(恕刪)


應該這樣說,當初主委是和監委及財委說,定存到期後,改存另一間銀行利息較高

那財委及監委們同意並蓋章後,想不到這總幹事是直接把錢領出交給主委一人(而不是轉存入另一家銀行)

萬安保全的總幹事及主委再私自另一家銀行開戶(僅有社區大章+主委私章,沒有財委及監委章)

且二人私下開的問題帳戶,總幹事絕口未提(一直到法院,被查出後才承認)

當然~這主委本身就不對

那萬安保全的總幹事把錢直接拿給主委~還有瞞著委員會,私下二人去開戶頭(在社區財報上也都沒列出)

這邏輯怎樣也說不過去?就是掩護主委吧?

而事後多次向郭文溪或萬安保全要求說明時

就稱一概這與他們無關(萬安保全的主管一直是這樣說的)

住社區的鄉民們對於社區運作真的要多注意,
太多職業委員聯合不良樓管公司在蠶食著社區的利益,

我方最近在台中也抓到一家樓管公司與社區職業委員勾結情事,
現正告訴中!!

很多社區區權人不想惹麻煩卻造成這些敗類存在,
所以,社區住戶對於社區委員會還是要多多注意,

這幾年台中市已發生數次總幹事捲款的事件,
最近一次應該是中科附近的某社區(聽說捲款將近千萬),

區權人對於社區在遴選樓管公司要多點心力參與,
很多樓管公司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小型樓管公司遇到捲款事件會賴皮不願意賠償,
有遇過某家大型樓管公司旗下總幹事捲款,
這樓管公司全額墊付賠償,這才是好的樓管公司。)

社區鄉民們小心啊!!
【投訴組╱桃園報導】桃園龜山陸光新城D區委託萬安保全公司負責管理,並指派黃姓男子擔任社區總幹事,有住戶質疑黃男並未取得公寓大廈事務管理員證照。對此,萬安保全公司表示,黃男在應徵時告知正在受訓才錄取,但他已在4月離職,無法確認是否取得執照。桃園縣政府工務處表示,保全公司應在員工取得證照後,才派遣擔任總幹事,萬安保全公司已違法。
住戶周先生說,他多次要求黃姓男子出示證照,但對方都推稱證照已交保全公司。周先生轉向萬安要求出示證照,但直到今年4月此人離職,萬安保全公司都未提供其證照,「根本就是聘沒證照的人。」

仍受訓即到社區執業
對此,萬安保全羅姓法務主任表示,黃姓男子應徵時,告知正在受訓,結業後就會取得證照,才會錄用,由於此人已離職,無法證實他是否有證照。陸光新城D區杜姓主委不願對此表示意見,但他太太說,他們接任時,黃姓男子剛好離職,會要求之後派任的總幹事須提供證書。
桃園縣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長王振鴻表示,《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規定,公寓大廈總幹事須取得證照,才得以執業,如遇違法檢舉電話為(03)3341574,業者若限期不改善,得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

2008年06月30日 蘋果日報

以下連結為該社區住戶的po文
http://blog.udn.com/lgnc/1760173

看完是覺得很扯,總幹事無證照拖了半年才處理(且是社區住戶一再反映才處理)
TW4X4,很高興看見你的文章,也很高興星光大道可以獲得小勝,我是某某(不便公開,如有需要可另函告知)社區今屆的委員,與貴社區相隔不到500公尺,目前我們也是萬安在管理,當然十分不理想,但在新莊究竟有那一家保全可以取代萬安呢?假如你的社區目前已找到更好的保全公司,老兄是否樂意引薦給我們參考參考,因為我們的合約即將屆滿,我的e-mail:lorenz.tf@gmail.com 謝謝!
lorenztf wrote:
TW4X4,很高興看...(恕刪)


感謝~

我倒是更期待大勝^_^


我們社區把萬安換掉之後一直到現在都是東京都(已服務二年了)

目前東京都快屆滿了,管委會在討論是否續約事宜

當然目前有另一派在未經委員會討論即想招標引進別家保全(不過不符程序被否決,哈哈真好笑,連開個會程序都搞不懂)

細節我會再私下mail給您

請問您社區是三個字?
好朋友,謝謝你的資料,我的社區6字。我在等你的消息,目前蠻急的,星期五我們要開會,請好朋友盡快提供東京都的聯結資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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