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建商合蓋的大樓分得多一戶,一戶想自住,一戶要租人.交屋後如果租客想入住,是得要做些簡單的裝潢.不過我有兩種構想:1.租給設計師或對室內設計有想法的人自行設計裝潢,房租可議,也可簽長期約.這種人要去哪兒找呢?仲介嗎?2.租給外國公司的外派人員,除了裝潢外,是不是要先幫他們準備傢俱之類的?聽說價格可以較好.但是要做到何種程度呢,花多少錢在裝潢及傢俱上是個問題(實坪約32坪+16坪的露台)我知道這有專門的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