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繼承而兄弟共同持有一塊土地。該土地與其他土地相連未分割。現在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協議進行分割,不知是否可以把共同持有之那塊土地登記給兄或弟,或者是必需先分成兩份,然後再藉由買賣方由兄或弟個人持有。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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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登記給其他人或兄弟.都是贈與.要繳稅的
不然就是要用買賣的形式.土地共同持有者有優先購買權(可以不用先分割)
(稅務機關也會注意你們是不是假買賣真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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