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經營個人民間房貸..從法拍市場上取得一些年份新總價約2-300二至三房的大樓因應市場銀貸緊縮..鎖定銀行貸不過的客戶因為個人認為買大樓案件出租會有租金和房客還有待租空屋期的風險不如直接把房子賣給房客..抵押給自己..作比銀行高2-3%的房貸這樣也不怕(房貸)租金收不到..就算進入法拍程序也是第一順位取得..不知道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