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高雄因換屋,所以要把舊房子脫手,雖然房子地點、狀況都不錯,而且只在管理室貼單子,到目前為止也有2~30組人來看過了,但有再連絡的很少也有幾個出價但離我們的目標價還差一些,我也沒有主動和來看的人連絡,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到現在仍未成交

之前喊得出名號的仲介們也都有來要我簽給他們賣,我是覺得房子狀況還不錯,不想給房仲賺且省下的仲介費直接折給想買的人應該會很好賣;但兩個月過去了還沒成交,開始考慮是不是交給仲介去賣??問題就來了 ..

1.簽一般約有什麼要注意的,看過合約內容也沒看出什麼問題!?

2.目前我們還住在舊房子,若仲介帶人看屋我們需要迴避嗎??貴重物品不見算誰的??

3.雖說簽一般約的狀況下我們仍可自售,但如果是仲介帶來的人私下和我們交易會有問題嗎??
(若仲介帶A來,而A叫老婆B來和我們交易呢??)


以上,請有經驗的網友們解惑一下


有在找高雄楠梓附近大樓的朋友也可以PM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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