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近來已買了一間房子並已簽約了,但因為自己家庭的關係現在只能走向解約一途,
所以只想就目前的情況來解決。麻煩各位大哥不要鞭我~
目前已付的金額包含一半的仲介費以及訂金30和第一筆款項50,目前是以不想損失
太多或只損失仲介費為訴求,因為我認為是我自己的問題仲介費該給我還是會給,但我怕
到時仲介會耍一些小手段,故小弟我想在這請問大家做好預防,如有對此法律問題非常了
解的話能請留電話寄pm給我嗎?小弟我會親自打電話詢問~謝謝
1 因為當初簽買賣約時有但書如房貸未達xx萬及未分三十年時,此買賣合約則不成立
,訂金需全數退回,而小弟我如今只有找台銀的,但金額也未達標準,但仲介跟代書都說
只要交給他們去民營銀行辦理的話,一定貸的到,所以我想從這方面著手,因為私人銀行
到時一定會找我對保,因我是公職很好貸且銀行一定會讓我拉高成數,到時如果我直接表
明我無法付出貸款的話,那銀行還會貸給我嗎?這買賣還算成立嗎?我想從這方面來讓這
買賣不成立已拿回我,所付的訂金及及第一筆款項,這樣可行嗎?
2 因為當初我付的是支票,有抬頭無禁止背書轉讓,但我後來發現當他們要去銀行兌換
時未找我在背面簽名而私自幫我代簽我的名子領取,雖然錢他們已領到了,但如果我以這
點要求他們退還他們會退嗎?如走法律途徑的話因不是我簽名這原因將錢拿回及勝訴的機
會大嗎?
3 如果屋主不介意違約且願意退還訂金故買賣未完成,但屋主仲介費已付,那屋主可拿
回仲介費嗎?
4 我還發現一點,就是當初仲介在網路上打廣告時有說明該屋距火車站僅600公尺且
走路十分鐘,但我用辜狗去量了一下卻發現距離有一公里且走路也不只十分鐘,該網頁我
有存檔,如想用廣告不實的話,這方面在法律部分行的通嗎?
希望能有大大幫小弟我解決困擾多時的疑問,小弟我感激不盡~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