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用要約效力等同斡旋金押好金額.條件.期限沒有金錢及支票使用上的風險未能成交過期要約自動失效還不用費心退斡後續.....碰上倒霉事就讓法官裁判有少數心術不正的仲介是老鼠屎....一切小心為宜Lyid@ wrote:請教支付予永慶的斡旋...(恕刪)
斡旋金就是仲介拿著錢去給賣方看如果賣方一時受不了金錢誘惑同意要賣仲介就要立刻把錢讓賣方簽收所以江湖上不是交現金就是交支票不會直接匯到仲介的帳戶支票也要指名給屋主而且建議你斡旋金不要給太多畢竟社會還瞞黑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