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5月1日上路,北縣府聯合稽查小組抽訪18個建案,發現建商竟然對政府法令視而不見,沒有一家建商提供分開計價契約,不合格率達百分之百。主任消保官楊舜惠表示,已要求建商15天內改善,若拒不改善,將開罰6萬至150萬元。
縣府聯合稽查小組17日起連續4天,到板橋、雙和、新莊、三重、蘆洲、林口等地,抽訪18個建案,了解建商提供消費者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是否依照內政部規定的主建物、附屬建物與公共設施分開計價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楊舜惠表示,新制已上路3周,但這18個建案全未依新制採分開計價,仍提供消費者舊制買賣契約,不合格率達百分之百,其中包括多家知名上市或上櫃建商,均無視政府法令與消費者權益,相當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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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也可以無視政府法令, 罰金這麼少, 才6萬至150萬元, 賣一間就賺回來了, 何懼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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