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公婚前已買了一間房屋, 並單獨登記在老公名下目前還有房貸餘額100萬左右(一個月大約攤還5000元)如果夫妻想購買另一間房屋, 並單獨登記在老婆名下申請貸款時, 可用老婆當主借款人, 老公當保人的方式申請借貸嗎?這跟夫妻雙方誰收入較高較低有關嗎?
結婚夫妻多是夫妻對保銀行也想省事省時間除非其中一方信用有問題或是有高額貸款未清才需要其他保人不過現在在央行的管控下公股銀行在保人方面也有點嚴格最好有薪資以外的收入證明不然被認定為投資客貸款成數是會縮減不過山不轉路轉公股銀行是奉命行事民營的二線銀行還是要生存的機率比公股好談多了
Coolman714 wrote:申請貸款時, 可用老婆當主借款人, 老公當保人的方式申請借貸嗎?...(恕刪) 提供足額擔保(估的到).可免徵提保人~Coolman714 wrote:這跟夫妻雙方誰收入較高較低有關嗎? 有..貸款額度成正比太太沒收入證明的話
Coolman714 wrote:如果老公婚前已買了一...(恕刪) 印象中......房子登記誰的名字, 對於夫妻財產共有.......沒什麼分別吧?貸款, 我接觸的例子.....已經不需要保人了房子銀行鑑價多少, 就是可以貸款多少..............我去年的例子是七成.....我也只貸七成......太太不是保人(就我一個人借款)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借款額度比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