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辦了轉貸,也已經撥款了可是事後行員要再要求簽署一份切結書即『自願放棄原貸銀行優惠利率,額度等』切結書可是不是都轉貸表示放棄原貸銀行的條件(想當然是比較差的)一問之下才知道借款的家人先前已經簽了切結書但是房子是持分,所以銀行要求要所有持分的家人都蓋章(借款大家都同意)這切結書也包括放棄原貸銀行政府的優惠利率等等請問1.都撥款了再簽這份切結書有甚麼意義2.簽了之後會影響未來再跟轉貸銀行談再調降利率等權益嗎謝謝
我也是想都撥款了,怎麼還會要補簽文件(其他持分人的切結同意)不過未來應該還是會再跟銀行要求調低利率等等所以也不想太刁以下是切結書內容,請問這能保障銀行甚麼嗎或是會損失貸款人未來爭取優惠或調降利率的權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