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辦了轉貸,也已經撥款了
可是事後行員要再要求簽署一份切結書
即『自願放棄原貸銀行優惠利率,額度等』切結書
可是不是都轉貸表示放棄原貸銀行的條件(想當然是比較差的)
一問之下才知道借款的家人先前已經簽了切結書
但是房子是持分,所以銀行要求要所有持分的家人都蓋章(借款大家都同意)
這切結書也包括放棄原貸銀行政府的優惠利率等等
請問
1.都撥款了再簽這份切結書有甚麼意義
2.簽了之後會影響未來再跟轉貸銀行談再調降利率等權益嗎
謝謝
都撥款了!!別太理他(銀行想保障自己吧!!)

你要切結書公佈內容嗎?!比較清楚有無陷阱
我也是想都撥款了,怎麼還會要補簽文件(其他持分人的切結同意)
不過未來應該還是會再跟銀行要求調低利率等等
所以也不想太刁
以下是切結書內容,請問這能保障銀行甚麼嗎
或是會損失貸款人未來爭取優惠或調降利率的權益
謝謝
1.有持分的東西,大家都要蓋章。
2.只是銀行請您補章完成相關程序,表示您也同意轉貸並放棄前銀行之條件。
3.不會影響之後的利率申請。
我是當了父母之後才學當父母的
謝謝你的回覆
不過這也很怪
當然是放棄原貸銀行的條件才會辦轉貸
不知道這樣可以保障轉貸銀行甚麼權益
這份切結書有點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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