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首先謝謝之前各位熱心告知
小弟想請教租屋兩問題
1.小弟租給店面 請問如晚上八點多去(台中)公證一定要加收一半費用嗎 或介紹哪家便宜
(照規定是晚上加收 但小弟有聽到可通融到晚上八點前正常價)
2.房客說要付擔公證所多出來的稅錢(土地稅 房屋稅 租帶所得稅如越級)(租帶所得稅如越級:因增加該筆房租收入而提高所得稅率級距)
土地稅 房屋稅應沒問題 請問租帶所得稅如越級所多出來的稅錢 該如何在合約上書寫
謝謝
後記1
前情提要:小弟有房子已出組給店面用 月租11000
房客說要提供之前已繳房屋稅單 他要營業辦證件用 增加的稅金他會捕給我
我猜他可能要辦營利事業登記證
後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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