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弟的親戚前些日子購屋,近期將交屋,因此有些細節想跟大家請問一下。
親戚房子是跟地主購買,透過代書辦理。
合約中註明包含1個汽車位以及2個機車位,
汽車位已有公設權狀,以土地比例持分的方式,
機車位位於地下室,仍待管委會確認分配。
為免影響權益,親戚堅持需要等確認機車位分配,確認可取得兩個機車位之後,
方願意辦理交屋事宜。
(那個討厭的代書,口氣一直認為親戚是奧客,因為不願意先辦理交屋...)
目前狀況是:
(1)代書已傳真房屋及土地權狀,房屋已過戶親戚名下;
(2)本週六上午將召開管委會,討論車位分配事宜;
(3)確認之後,預計下週辦理交屋。
想請問網友先進,週六管委會討論車位分配,以及下週點交交屋時,
是否有什麼細節是應該注意的?
因相關細節皆不瞭解,期望網友協助,先謝謝大家的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