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桃園市訂了16年的中古屋總坪數32坪(公設4坪)+B1車位
總價是三百多萬
但屋主不清楚是急著用錢還是有其他原因!!??
要求我在用印時,就至少匯給他125萬!?
他的貸款情形星期五我才看的到(那天要簽約有請他出示貸款清單) 但應該有125萬以上
原本125萬約佔總價的四成左右
但屋主不斷的強調要先給他錢讓我覺得毛毛的,所以在這邊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用印時正常大約要是給幾成呢?
有沒有比較保障買家的方法?
屋主有可能用什麼方法騙我嗎?(一屋二賣之類...)
第一次購屋遇到很急著要我給錢的屋主難免心慌慌...請各位幫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