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最近在雲林地區看房,有看到一間格局非常喜歡的成屋,
目前已完工,今日去地政事務所申請該戶地籍謄本&建物謄本,
土地謄本的地目為"旱",經網路查詢後得知旱地難以變更為建地,
除非是捐出26%給於當地鄉鎮公所設置為公用道路才能變更,
但這件案是整批建造有20-30戶,應該是蓋滿,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前輩:
1.因旱地規定好像只能蓋一棟建物,那是否其他建物都屬於不合法呢?
2.如果不合法的話為何又可以登記建物取得使用執造?
因為買房市人生一大事,怕買到不合法的建築,落的被拆除命運,
所以有請知悉的前輩給於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