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旱地為何可以蓋一整片房屋出售??

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最近在雲林地區看房,有看到一間格局非常喜歡的成屋,
目前已完工,今日去地政事務所申請該戶地籍謄本&建物謄本,
土地謄本的地目為"旱",經網路查詢後得知旱地難以變更為建地,
除非是捐出26%給於當地鄉鎮公所設置為公用道路才能變更,
但這件案是整批建造有20-30戶,應該是蓋滿,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前輩:
1.因旱地規定好像只能蓋一棟建物,那是否其他建物都屬於不合法呢?
2.如果不合法的話為何又可以登記建物取得使用執造?

因為買房市人生一大事,怕買到不合法的建築,落的被拆除命運,
所以有請知悉的前輩給於解惑,謝謝!!
文章關鍵字
您好
您看到的地目是早期(約日據時期)使用的土地分類
雖然已不再使用該項目,但仍列在登記簿上
故會有建築用地仍打上"旱"、"田"等早期地目用字之情況
該欄位可乎略不看
應該注意的是"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欄位的內容

若該地為非都市土地,大部份會是
使用分區:鄉村區 使用地類別:乙種建築用地
直接看"使用地類別"只要是甲乙丙丁種建築用地都是可蓋建物的

若是都市土地,兩個欄位後面會打上(空白)
您就要到該筆土地管轄的縣、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以便查明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

建物部份請照建物謄本上所載面積及建物平面圖來核對是否有違建事項

有相關疑問皆可向地政事務所詢問
感謝大大的回覆!!
我看了手上的土地謄本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都是空白??
使用分區跟使用地類別是(空白)
表示該筆土地是都市土地
您就要到該筆土地管轄的縣、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雲林地區應該是雲林縣政府,找都市計畫課或城鄉管理課辦理)
以查明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

基本上能蓋一整排房子不太可能整棟違建(太明顯)
而且已是成屋有水有電(有安裝水電錶)表示有取得使用執照
取得使用執照的前提是合法取得建造執照並通過建築查核
不過可能會有小型違建(取得使用執照後二次施工,以得到額外的樓地板面積)
陽台外推、法定空地加蓋(廚房最常見)、加蓋圍牆、遮陽棚等
小型違建若沒被檢舉的話,一般不太會被拆除(除非是新成屋)
若被檢舉…列管、自行拆除、罰緩、強制拆除都有可能
請問:
路上看到,比方說斗六市區
市區路旁一棟棟的透天都是相連
是否沒有地坪的百分之多少可蓋屋的限制?
有些蓋很高,有些又很矮,是否建平比例也沒限制?>

Thasnk!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