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有打算把自住的房子賣了好換屋,於是和某仲介簽約了
應該是簽專任銷售契約吧,這期間只讓這間房仲帶人來看房
但基於某些原因,長輩不打算賣房子了,打算繼續自住
現在的問題是,委任契約下個月就到期了
如果這期間有買主付了斡旋金,但只要我們說這金額我不想賣
就不會有違約的問題,但是如果今天遇到了一個買主
很豪邁的一毛不減的,照著仲介廣告單、網路上的開價出價的話
不管是有付斡旋金或沒付斡旋金口頭上出價,如果我們還是不賣的話
這種情形下,房仲或買主可以要求我們賠償之類的嗎?
因為目前在長輩的認知下,如果遇到一毛都不減的買主
我們又不賣房子的話,是要賠錢的
所以請有這方面知識、經驗的大大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